打造小城镇建设引擎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活力

[编者按]按照“提得准、议得透、办得实”工作导向,青岛市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联合信网传媒推出“优秀提案背后的故事”系列策划,以文字和图片记录优秀提案背后的精彩故事。典型引路,倡导广大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聚焦发展,提出更多地精品提案,让资政建言成果真正转化成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务实举措,助推青岛经济社会驶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近年来,国家对乡村倾斜了很多政策,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但毋庸讳言的是,现在的乡村建设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农村空心化”问题。为此,在青岛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提出了“关于以小城镇建设为引擎,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

农村“空心化”日益严重

这份提案的提出,源于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对当前乡村发展现状的深刻反思。随着时代的变迁,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凸显,传统的小农经济难以为继,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缓慢,人才流失严重。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的现代化、农村的城镇化和农民的市民化已是大势所趋。应该看到,‘农村空心化’是现象,不全是问题。这一现象并不可怕,也并非无解。”面对这一系列挑战,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深感乡村振兴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建议以小城镇建设为切入点,探索一条符合青岛实际的乡村振兴之路。

以小城镇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成员在深入基层调研中发现,小城镇作为乡村振兴的就地城镇化载体,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方面,小城镇能够发挥上接县城、下连村庄的纽带作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另一方面,小城镇的建设能够吸引人才回流,推动产业升级,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既然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是大势所趋,那么我们的政策就要顺应和促进这种发展趋势,进一步构建乡村和小城镇联动发展的机制,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衔接起来,引导乡村完成全面的、高效的、普惠大众的高质量发展振兴。”

基于这些发现,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委员开展了更大领域的深入调研,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和建议。建议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土地流转和宅基地退出、平移制度探索,为规模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争取政策支持,集中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全力支持小城镇试点建设,引导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序落地;此外,还提出要加大对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创新融资渠道,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并加快涉农人才评价和人才“引、育、用、留”机制改革,推动人才要素向村镇汇聚。

多部门迅速响应落实

这份提案引起了市政协的高度重视。2024年5月,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大维带队赴崂山区实地调研,就“以小城镇建设为引擎,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开展重点督办并召开协商座谈会。会议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抓手,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提案办理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方案达成了共识。

近年来,青岛市在小城镇建中涌现了西海岸新区泊里镇、胶州李哥庄镇、即墨蓝村镇、平度南村镇、莱西姜山镇等一批特色小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进行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选取14个小城镇因地制宜开展卫星镇、县域次中心镇、特色专业镇培育试点,强化政策扶持,提升功能品质。

随着《关于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青岛小城镇的土地资源、生态资源、文化资源、特色资源价值将日益凸显。力争到2025年,试点镇在创新提升方面取得成功经验,有1-2个镇实现镇区常住人口10万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亿元的“双十”目标,有5个左右的试点镇进入全国千强镇行列,引领带动全市小城镇高质量发展。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表示,他们将继续关注国家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青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携手共创美好未来。文/赵彦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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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小城镇建设为引擎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提案

一、基本情况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的一大核心战略,其重要性已无需多言。近年来,国家对乡村倾斜了很多政策,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但毋庸讳言的是,现在乡村的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最大的挑战来自“农村空心化”。具体表现在:1.从产业方面来说,乡村依然以传统的小农经济为主,辅以外出务工、经商补贴家用,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缓慢;2.从人才方面来说,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基本上靠外出务工、经商为生,孩子也都随迁离村,留守乡村的多为“60”“70”以上老人,乡村振兴人才匮乏;3.从生态环境反面来说,乡村养殖污水、农药化肥超标等现象依然存在,因为乡村面积广大,其生态问题并没有十分凸显。4.从组织方面来说,农村村民自治组织能有效运行的基本就是村支两委和少量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各家各户的农民以单干为主,组织方面比较零散混乱。

二、存在的问题和分析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的现代化、农村的城镇化和农民的市民化已成为不可回避的所趋。应该看到,农村“空心化”是现象,而不全是问题。农村“空心化”现象并不可怕,也并非无解。一定数量的耕地撂荒客观上为耕地保护、土壤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天时”,为土地多样化利用、发展规模种植养殖提供了“地利”。宅基地闲置,正好为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提供了可能。个别具有自然资源禀赋的村庄,其农房空置正好为民房多样化再利用提供空间。当农业不再需要那么多的农业劳动力的时候,小城镇发展的意义和作用更为特殊和重要,既发挥着上接县城、下连村庄的纽带作用,又是乡村振兴就地城镇化的直接载体。

1.政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人民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把乡镇建成为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

2.资金方面:国家每年投入到乡村的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是十分客观的,但由于较为分散,很难看出规模效应。过去,有的地方拿着各级财政的投入资金,修路、粉刷房子,但过几年,几乎又恢复原样,资金浪费属实可惜。如果集中乡村振兴资金建设小城镇,将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规模效应必将凸显。

3.人才方面:现有的乡村人力资源因为分散使用而显得捉襟见肘,如果小城镇建设好了,功能完善了,产业落地了,那么人力也将随之回流。

4.群众接受方面:以人民为中心建设的小城镇,将有效提升老百姓生活水平和生存条件,让老人孩子在小城镇可以老有所养、幼有优教、业有所成,相信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

三、意见建议

既然农业的现代化、农村的城镇化和农民的市民化是大势所趋,那么我们的政策就要顺应和促进这种发展趋势,进一步构建乡村和小城镇联动发展的机制,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衔接起来,引导乡村完成全面的、高效的、普惠大众的高质量发展振兴。具体措施为:

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完成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探索宅基地“退出”和“平移”制度,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着力化解规模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2.争取政策支持,选择几个试点,集中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全力以赴支持建设几个现代化小城镇试点,引导农村饮水、污水处理、道路、天然气(煤气)、网络、文体设施、学校、医院等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序落地小城镇,围绕小城镇合理布局特色产业发展,为农村提供更好的城镇化示范样板,为农业提供更好的现代化发展思路。

3.加大对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创新融资渠道,灵活运用地方政府债券、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和社会资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镇村基础设施的城乡联网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4.加快涉农人才评价和人才“引、育、用、留”机制改革,推动人才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励涉农的政、产、学、研、金、服、用等人才向村镇会聚,发挥好小城镇人才“蓄水池”功能。

总之,农村问题的复杂程度远超既有制度设计,各个村庄的情况千差万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没有既成模式。推进新型现代化小城镇建设,不是简单的合村并居,既要大胆探索,锐意改革,也要区别对待,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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