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李婷婷

2025年1月2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驳回‌王浩文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王浩文因拐卖儿童罪在一审中被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公诉机关指控王浩文等人共拐卖儿童前罪加漏罪一共14人,而王浩文本人仅承认其中部分案件,对大部分指控拒不认罪‌。

一审法院认为,王浩文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到案后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因此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王浩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由四川省高院开庭审理。雷武泽透露,二审中跟一审时的情况类似,王浩文只承认其拐卖了3人,拒不承认拐卖包括川川在内的8人。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即王浩文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

“我今天没去现场,但是我委托了我同学去旁听,我希望第一时间能够拿到判决结果,把判决结果告诉大家,历经23年的寻亲之路,终于在二审判决后尘埃落定。”电话中雷武泽告诉记者,“他干了那么多的坏事,终于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王浩文拐卖儿童案的二审维持原判,不仅是对受害者和家属的一种慰藉,更是对社会公众的一种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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