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22日消息,新易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荣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立案调查。近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等合计转让占公司总股本1.42%的“新易盛”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42%,违法所得9,498,554.64元。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持有“新易盛”期间,未如实向公司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导致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高光荣作出多项处罚决定,包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等。上述事项仅涉及高光荣个人,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加强培训宣导。
本文源自:金融界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