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国家医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医保的工作安排,包括扩大跨省共济应用地域范围、开展新批次药品和耗材集采、发布第一版丙类药品目录等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医疗保障改革不断深化,正逐步适应并支持医疗服务和技术的创新发展。”1月21日,武汉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林丽开教授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
“医保支付改革不仅需要考虑成熟医疗服务的成本控制,更要积极支持医药、医疗的创新发展。为此,医保局通过谈判准入机制将创新产品纳入支付系统,同时评估其经济性和临床价值,确保这些创新成果能够迅速进入临床应用,使患者受益。”林丽开介绍,按病组(DRG)/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仿制药一次性评价集中带量采购等系列改革举措,其目的在于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也提高了医疗资源效率,减轻患者负担。
“然而,医疗机构适应医保支付改革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加强三医融合和精细化管理,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患者获益的最大化。”林丽开以骨科医疗器械为例,在医保部门与监管机构共同努力下,集采后价格下降的同时,产品质量安全更应该得到保障,才能保障长期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医保支付方式方面,不仅应考虑基本医疗保险,还应该加大力度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针对不同类型病种的分类管理和不同人群的需求,医保改革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以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此外,地方财政对不同类别病床的合理补助也是促进医院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了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医保支付改革需与医疗机构内部的精细化管理相配套,共同促进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未来医保支付改革的核心在于构建以患者获益为中心的效果评估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发展。林丽开认为,“任何改革都是利益调整的过程,需要耐心和时间来完善。随着国家经济不断增长,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筹资能力将不断增强,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健康需求。协同各部门之间的政策取向一致性至关重要,尤其是医保与医疗之间相容性的提升,以及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医药、医疗创新投资,共同推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疗行业的进步。”
主编:田茹
校对:陈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