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邯郸市星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偿付义务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全部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邯郸市星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邯郸市星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分立、合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邯郸市星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邯郸市星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转让方: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3号楼2006室
受让方:邯郸市星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266号旺业大厦708室
2025年1月23日
附:转让清单
序号债务人名称[借款]合同及编号担保人/其他偿付义务人名称担保合同/其他偿付义务合同及编号[原贷款行/初始债权人]
1丰泰(邯郸)合金铸造有限公司渚河路支行工流1603号邯郸市邯山区利华健身器材厂、赵丰泰、闫美花、赵利华、赵晗渚河路支行工流抵1505号渚河路支行工流保1603(2-1)号渚河路支行工流保1603(2-2)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渚河路支行工流1604号邯郸市邯山区利华健身器材厂、赵丰泰、闫美花、赵利华、赵晗渚河路支行工流抵1505号渚河路支行工流保1604(2-1)号渚河路支行工流保1604(2-2)号邯郸渚河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