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出面协助,一起11年前的陈案执结到位

大皖新闻 2025-01-26 18:06:20

大皖新闻讯“老汪去世多年了,家里条件也不好,小汪愿意代为履行,你们这边能不能也让一点?”

“余书记,你说得对,11年了,我们都放弃了,小汪愿意替父还款,我挺意外也挺感动的,给我们6万元就行了。”

近日在全国政协委员、金寨县花石乡大湾村党总支第一书记余静和金寨县人民法院等各方努力下,一起时间长达11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成功执结。大皖新闻记者1月26日上午就此采访到了余静。

一桩陈年旧案因故进入终本状态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12月,金寨县花石乡大湾村村民老汪驾驶三轮车与村民陈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及其妻子宋某受伤,陈某的摩托车受损。此后,该交通事故起诉到金寨县法院。经该县法院判决,老汪须赔偿陈某、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陈某、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老汪家庭情况困难,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进入终本状态。谁料不久后,老汪因病去世,案件自此陷入僵局。

父债子愿偿,执行人被感动愿让步

为了实质性化解这起旧案,金寨县法院利用近年来建立健全的“法院﹢村委会”联动执行模式,于日前向大湾村村委会寻求帮助。大湾村村委会大力支持法院工作,协助法院查人找物。全国政协委员、金寨县花石乡大湾村党总支第一书记余静(花石乡政法委员)在得知老汪之子小汪如今已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后,主动联系了人在外地的小汪。

“之前年龄小,不知道父亲欠钱未还。做人要讲诚信,我愿意代为履行。但我目前确实没有这么多钱,可否给我一定的宽限期?”小汪当即表示。

有了小汪的表态,执行法官和余静委员又找到申请执行人及其儿子小陈,为他们释法析理。

“申请执行人一方被小汪的担当精神所感动。小陈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小汪当场将6万元赔偿款履行完毕。”执行法官说。

“我到大湾去的时候,此事已经发生了。我觉得两个年轻人都很上进。”余静介绍,此纠纷源于10多年前,撞人者老汪当时无力还债,且于2017年去世了,其子小汪成年后去了外地。被撞者陈某、宋某的儿子小陈为给父母治疗,放弃在浙江所开的公司回乡筹钱。陈某、宋某老两口因此事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余静因工作关系早与他们认识,知悉他们过去都是家庭主要劳力,家境原本挺好的,但因为被撞伤,身体也不是很好,多次住院抢救,侥幸捡回一条命。

金寨县法院曾判决此纠纷,直到2024年法院开展终本清仓行动,送到乡里的联动执行案件的其中一件就是上述案件。

“我看到双方当事人至少都认识,2023年左右我还给小汪送过喜报,就想着能否调解此事。因为时间太久了,便联系双方询问下意见。”余静说,小汪如今发展得不错,立功多次,是一个有为青年。

而小陈她比较熟,就问了他的一些意见,“结果我发现两个孩子都很好,我说这个‘六尺巷’的精神在这两个孩子身上都体现出来了,都各让了一步。”余静欣慰地说。

据余静介绍,虽然小汪比过去日子好过一点了,但他父亲去世后,也没有给他留下什么财产和遗产,从法律角度来讲,他没有偿还的义务。但经协调,双方同意各让一步,最后达成和解。

“原先判的是14万块钱,最后给了6万,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情况下,达成了一致。”余静表示,“结局挺好的,我也挺欣慰的。双方握手言和,圆满画上句号。”

大皖新闻记者窦祖军通讯员王路瑶刘颖冯巍

0 阅读:4
大皖新闻

大皖新闻

真相·真情·真理

作者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