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防线、精准兜底昆明市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含金量”

掌上春城讯1月22日,寻甸县金所街道新田社区居民范美芬(化名),正在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康复治疗。看着老人一天比一天好,范美芬的儿子李先生觉得新的一年有了盼头。

“老人看病花了68万余元,要不是有医保的好政策,真不知道怎么挺过去。”李先生说,多亏昆明市医保部门及时缓解了他家的困境。医保、民政、乡村振兴等多个部门迅速联动,帮助一家人渡过难关。像范美芬家一样,2024年昆明全市共救助门诊、住院的参保居民10.79万人,医疗救助资金支出超2亿元。

动态监测:发现群众因病返贫风险

2024年5月2日清晨,范美芬正在做早餐,突然头疼剧烈、晕倒,被家人送到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出蛛网膜下腔出血,是一种颅内血管破裂症状,情况十分危急。老人当晚就被转院到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了5个小时的急诊手术。后在康复过程中,反复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疾病,辗转多家医院治疗,在ICU一住就是50多天,共花费治疗费68.58万元。

范美芬一家5口人,主要经济收入靠种地和儿子儿媳打零工维系。她是昆明市一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早在第一次住院时,便已用完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全年支付限额17.58万元。剩余大额的医疗费让这个家庭不得不四处借钱。

正在他们家一筹莫展时,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李先生联系了寻甸县医疗保障局。殊不知,此时医保部门也正在关注着他家的治疗情况。寻甸县医保局副局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李大平介绍,昆明市医保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因病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全市防贫预警阈值和因病致贫返贫监测底线的参保人员信息。因为范美芬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1.2万元的预警阀值,经医保信息系统查询统计住院费用后,寻甸县医保部门主动与乡村振兴部门联系,并与民政、社区协同联动,详细了解他们家的具体困难。

2024年8月底,李先生递交了医疗救助申请。经寻甸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该家庭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

精准救助:增加看病就医底气

医保部门精准发现范美芬家的困境后,按照《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昆明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办法》规定,针对个人倾斜医疗救助合并累计普通住院、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实施,寻甸县医保局将范美芬家的情况,上报到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市医保局按照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一事一议”相关工作要求,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17.58万元的同时,再度给予范美芬倾斜救助23.3万元,累计医保报销40.88万元,极大减轻了老人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2024年12月,李先生拿到这笔救助款,感激地给寻甸县医保局送去写有“医保惠民及时雨、真情关怀解民忧”的锦旗,感谢医保部门的帮助,让他们家有底气支撑老人继续康复治疗。

同样感受到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含金量”的,还有寻甸县居民马文(化名)一家。1月22日,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来到马文家探望慰问。谈到近年来医保的暖心举措,马文感触很深:“2022年12月,我儿子因患急性重症胰腺炎住院治疗。当时他仅32岁,想着自己年轻,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参保,医疗费用36万元需要我们全部自费,根本负担不起。”针对这样的特殊情况,当年12月寻甸县乡村振兴部门及时将马文全家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民政局也将其子纳入低保户,医保部门协助其动态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了17.58万元后,医疗救助了他们家10.4万元。

2023年、2024年两年间,马文也享受了“糖尿病、高血压”2个慢性病待遇,共产生门诊、住院就诊27次,医保基金报销总额1.13万元;马文儿子日渐康复,两年来共产生门诊、住院就诊23次,医保基金报销总额4万余元。如今,马文当起了亲友的医保义务宣传员,一家人在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启动之时,早早地缴纳了保费。

连续参保:大病保险最高多报4000元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经信息化手段监测、个人申请,县(市)区医保局审核、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昆明全市门诊救助2.77万人,支付门诊救助资金5026.43万元;住院救助8.02万人,支付住院救助资金15196.12万元。通过医疗救助,进一步提升了城乡居民医保“含金量”,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及时消除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充分发挥城乡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相关负责人提醒,享受医疗救助的前提,是必须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5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将于2月25日截止。如果没有在集中缴费期参保,除了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在今年2月以后补缴的,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如果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在3个月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群众在待遇等待期间,生病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此外,从2025年起,城乡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4年,大病保险最高可以多报4000元;如果当年没有报销过医保,次年参保后,大病保险最高可以多报4000元。为了不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呼吁市民尽快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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