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COAMC冀-2024-A-012-0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受让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7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债务情况(截至2024年7月31日)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担保人

借款合同编号或司法裁判文书号本金欠息代垫费用

1河北顺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冀-10-2018-13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000,000.008,026,398.8377,091.17河北顺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66700平方米王卷杰、王秀景

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7804.37平方米的办公楼;抵押物坐

落于武邑县苏正冀衡路北侧

2中衡金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衡中小借201715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9,500,000.006,655,294.3246,758.97无河北顺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武金豹、王会言、王卷杰、王秀景

3衡水金牛特种板材有限公司衡中小借201715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9,500,000.006,564,245.6046,504.06无河北顺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高克俭、张素珍;王卷杰、王秀景

4河北云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衡中小借201715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9,500,000.006,564,248.6946,598.00无河北顺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衡水天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樊斯、梁祖耀;王卷杰、王秀景

5保定市三友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光石借字2017024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7,998,992.578,831,519.59132,883.00于保华的房产抵押,面积90.27平米,位于益民街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和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保华、

19号1-2-3204胡雪梅

6衡水英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衡中小借201644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7,861,299.986,900,766.8139,405.96无中凯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阜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河北天美电气设

备有限公司、刘文崇、张元元、张跃文、耿瑞平、杨三强、朱艳、刘根武、

袁淑稳

7河北吉恒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沙河)字017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5,000,000.0010,661,660.20121,806.00债务人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44927.69平方米及房产李京革、李莉、吕红江、刘会英

0040600036-2017年(展)字0013号2039.6平方米

《合同要素变更协议》

合计89,360,292.5554,204,134.04511,047.16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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