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浙商银行:“16中城建MTN001”发行金额18亿元,债券余额18亿元,现违约后续进展公告

金融界 2025-01-27 19:50:33

2025年1月27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2016年3月1日,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中城建MTN001,债券代码:101678001),发行金额18亿元,期限5年,债券余额18亿元,票面利率3.97%,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03月01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因发行人于2017年3月1日、2018年3月1日、2019年3月1日及2020年3月1日均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利息,2021年3月1日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违约。

华泰证券作为“16中城建MTN001”的主承销商,浙商银行作为“16中城建MTN001”的联席主承销商,现将截至2025年1月底的违约处置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督导发行人及时、完整、准确的向债券持有人披露重大事项信息。督导发行人重视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7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2、与发行人保持沟通,持续跟踪发行人资产重组、生产经营、债务诉讼等状况,督促发行人筹措资金、尽快制定违约资金偿还计划。

3、努力为持有人与发行人搭建沟通平台,推动持有人会议召开,截至本次公告出具日,发行人未确定召开持有人会议相关事宜。

4、2024年4月30日,中城建披露公告《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公告》及《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公告》。

5、2024年8月30日,中城建披露公告《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6、2024年10月31日,中城建披露公告《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公告》。

二、后续工作安排

1、督促发行人按照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尽快披露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7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8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2、与发行人保持沟通,持续跟踪发行人资产重组、生产经营、债务诉讼等状况,督促发行人筹措资金、尽快制定违约资金偿还计划。

3、督导发行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配合主承销商召开持有人会议。

4、严格按照银行间市场相关规定做好主承销商的信息披露,定期披露后续违约处置工作进展。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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