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代理退保”黑产屡禁不止,不法分子通过虚假宣传、伪造证据等手段诱导消费者退保,不仅骗取高额手续费,还导致消费者丧失保险保障,遭受个人信息泄露、资金损失等风险。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景德镇监管分局、景德镇市公安局、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工作部署,印发《景德镇市联合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景德镇市保险业打击“代理退保”黑产工作专班。
浮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代理退保”黑产犯罪活动。近期,由浮梁县公安局侦破的代理退保诈骗案一审宣判,浮梁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叶某因冒充广东某律所律师,骗取保险消费者手续费,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经缜密侦查,查明叶某冒充广东某律所律师,以需要受害人少许服务费帮忙办理全额退保为饵,诱导受害人退保并从中骗取服务费、监管资金共计6万余元,造成受害人退保中受损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之后叶某在余干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经浮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合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有相关从轻从宽情节,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保险是抵御风险的重要屏障,退保决策需慎之又慎。消费者应提高警惕,远离“代理退保”话术陷阱,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唯有理性选择、依法维权,方能守住保障底线,避免“人财两空”的悲剧重演。
来源:浮梁公安编辑:唐城校对:石磊审核: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