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和理解黑格尔

最初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知道它有三个来源,其中之一是德国古典哲学,包括康德和黑格尔,还知道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来自黑格尔: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倒立的,马克思使它颠倒过来。尽管这些都是听说的,是从一些“导论”和“史”类教材上看来的,但是落下一个黑格尔不怎么样的印象。

读研究生以后学逻辑,知道了逻辑是学科,黑格尔的逻辑学不是逻辑,而是哲学。诸葛殷同老师是我的逻辑启蒙老师,他对黑格尔印象不好,对黑格尔没有什么好话,对辩证法、辩证逻辑这样的东西持批评态度。从他那里我加深了对黑格尔的不佳印象,只是依然没有读黑格尔的著作。我认为,我是学逻辑的,黑格尔不是逻辑学家,和我没有什么关系。

第一次读黑格尔的书是在明斯特大学旁听讲述黑格尔《逻辑学》和《精神现象学》的课。那时我的德语不是特别好,听了许多课,我把听课当作兼学德语的机会。我买了《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后来一个德国朋友还送给我黑格尔的《美学》和《法哲学》,这样我算是读了黑格尔的著作。其实大部分是翻阅,真正阅读的只是前两部,还没有完全读完。离开德国时,我把许多书送人了,黑格尔的著作我只带回《逻辑学》。那时,我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读黑格尔了。

再次读黑格尔是回国以后。有一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学术年会上周礼全先生作了一个报告,讲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我觉得很有意思,又读了周先生新出的书《黑格尔的辩证逻辑》。由此,我开始认真读黑格尔的《逻辑学》。在逻辑室,研究黑格尔的只有周先生一人,就连专门研究辩证逻辑的金顺福老师也不谈黑格尔,似乎他不懂黑格尔。私下里周先生和我谈黑格尔不多,不褒扬,也没有贬低,我们谈的最多的还是自然语言逻辑。

1996年我发表了《论“真”与“真理”》,指出将truth译为“真理”是错误的,应该译为“真”,依据文献是贺麟先生翻译的《小逻辑》。这大概是我谈论黑格尔的第一篇文章。1999年我完成《逻辑的观念》一书,其中“形式与内容”一章主要讲黑格尔的逻辑学。2000年新年我去新泽西看望周先生,和他谈了关于being的看法,其中关于黑格尔的逻辑学谈了很多,这些谈论构成《“是”与“真”》(2003年)的一章。从文字看,我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认真学习和研究《逻辑学》,对《逻辑学》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我不专门研究黑格尔,主要只读他的《逻辑学》和《精神现象学》,由于二手文献读得不是很多,我也很少写研究论文。发表的少数文字都与being和truth相关,借助相关讨论阐述我对黑格尔的认识。近年来,我也应邀作一些关于黑格尔的讲座,多是讲述他的逻辑学和辩证法,讲座不是写论文,可以稍微随意一些。不过,私下和朋友的讨论倒是不少。这说明如今我比较重视黑格尔的研究。

围绕黑格尔,我的学术历程显示出一个很大的变化:一开始排斥他,后来重视和研究他。我常说:黑格尔有厚厚两卷本《逻辑学》,但是不被称为逻辑学家,这是为什么呢?这是我的提问,也反映出我的认识:黑格尔不是逻辑学家,但是依然非常重要。这至少说明,我的研究最初仅仅限于逻辑,后来扩展到哲学。表面上,这意味着我学术研究的进步,实际上却显示出逻辑与哲学的关系。最简单地说,黑格尔可以将自己的哲学称为逻辑,这说明逻辑与哲学不可分割。人们区别逻辑与哲学,这说明二者亦有不同。我个人从研究逻辑到研究哲学,说明二者是有联系的,也是可以有联系的。

逻辑与哲学的联系可以一般思辨地说一说,也可以借助黑格尔的做法来说,这就是他从逻辑寻找出发概念,由此构造起他的全部哲学。这说明,“是”和“不(者)”既是逻辑的基本概念,也是黑格尔哲学的出发概念。换句话说,逻辑的基本概念可以成为哲学讨论的初始观念。所以,我们在黑格尔著作中发现的这种关于逻辑与哲学关系的认识是非常具体的,也是深刻的,发人深省,富于启示。

理解和认识黑格尔的逻辑学,也有助于认识他的辩证法思想。诸葛老师讲过这样一件事:他反对一位老师说的辩证法,比如说一事物既是如此又不是如此,他问,一张桌子是四个角,怎么会不是四个角呢?那个老师说,砍掉一个角,就不是四个角。诸葛老师认为这是“诡辩”。宋文坚老师也写过文章,说那些人在“画鬼”。读懂黑格尔以后就会知道,这绝不是辩证法,至少不是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的认识是:说一事物是这样的,就意味着它不是那样的,因此“是”自身包含着否定。“是”与“不是”相互之间的转换涉及“真”,乃是复杂的事情,比如还会涉及形式否定和实质否定的区别。这是黑格尔辩证法最基本的思想。在此基础之上,才有以后所说的那些所谓量的变化、质的变化、否定之否定等。我发现,黑格尔的这些思想在国内讲辩证法的著作中很少见到,至少是不明确的。人们强调辩证法是革命的、批判的,认为辩证法思想来源于黑格尔,但是从人们的论述中看不出关于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认识。我认识到,将黑格尔所说的Sein(“是”)和Nichts(“不者”)译为“有”(“存在”)和“无”,就把其辩证法思想消除了,至少大大曲解了。我还发现,“倒立”是个比喻,用来讲黑格尔的思想过于简单化,甚至脸谱化了。

黑格尔采用“逻辑”来命名自己的著作,自然体现了他关于逻辑的看法,但是他所讨论的客观逻辑和本质论,则显示出他是在西方哲学传统中讨论相关问题。他对逻辑的批评,他对康德的批评,他对他以前哲学认识的批评,都是在西方哲学的传统下进行的,显示出形而上学的一般特征和人们研究形而上学的一般方式。所以,我读《逻辑学》很有收获,认识上也有进步。

一件有趣的事情是,最近几年《逻辑学》读得反而多了。郑州大学魏非夺老师研究黑格尔和德国哲学,常常和我讨论。他关心我,为我复印了大字号的《逻辑学》德文本和中译本。这样,我每次去郑大就读一读《逻辑学》:它们就在案头,读来方便,不用带来带去。最近的一个收获是,黑格尔最初想给其书起名“逻辑体系”,不巧一个他非常看不起的人先他一步出版了同名著作。无奈之下,他采用了“逻辑学”这个名字。我认识到自己受到误导了:早知道黑格尔以“逻辑体系”命名自己的著作,讨论“逻辑的观念”时其实没有必要在“逻辑学家”的身份上那么“较真”。黑格尔的故事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穆勒写《逻辑体系》不是孤立现象,那个时代,这样做的人不是少数。同样谈论逻辑,区别仅仅在于,穆勒将归纳容纳进来,发展出穆勒五法;黑格尔重谈辩证法,提出关于逻辑的看法,并发展出黑格尔辩证法。如此认识和对待逻辑,与亚里士多德和弗雷格当然是不同的。

历史上想发展逻辑的人确实不在少数,他们是有理由的,因为亚里士多德逻辑的力量确实太弱了。所以,弗雷格逻辑产生之后,给哲学带来巨变。人们重视逻辑无疑是好的,但是从重视到把握终究还有一段实实在在的距离。应该认识到,运用逻辑的理论和方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在现代逻辑产生之后,一如黑格尔辩证法也不是一句“倒立的”就可以说明的。

今天,一阶逻辑已是普遍教授的课程,学习起来比较容易,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没有这种待遇了。中译本基本概念的翻译有问题,影响人们对黑格尔的阅读和理解,二手的导论和史类教材中所讲就更加离谱。好在有WissenschaftderLogik(《逻辑学》)在,只要想学习,努力一下总还是可以的。

(作者系郑州大学哲学学院特聘首席教授、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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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7xxx40

用户17xxx40

1
2025-02-16 13:56

哲学作用在于如何看待事物变化规律,而逻辑学在于判断研究事物变化规律是否正确。所以,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