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学术交流与合作,吸引和鼓励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利用实验室平台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研究,依据《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矿山开发生态效应研究。
围绕矿山开发对地下水、土壤、植被等扰动的地表响应和生态退化过程,开展矿山开发对区域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功能、质量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和机理研究。
(二)矿山生态修复监测与成效评估技术方法研究。
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多尺度、多目标、多要素一体化系统监测技术方法研究,以及矿山生态修复成效定量评估理论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研究,探索基于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智慧监管体系与监督管理机制研究。
(三)矿山生态修复适宜性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
基于自然因素对矿山生态修复的制约与促进作用,研究开采扰动作用下矿山生态系统退化程度与稳定性阈值的耦合关系,评估不同损伤退化程度下,矿山生态系统自然修复、人工辅助修复以及生态重建模式,构建矿山生态修复适宜性评价模型。
(四)矿山生态修复实用技术研发。
基于矿山生态修复中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含水层保护修复、固体废弃物利用、废水治理等相关技术研发,探索多技术集成与协同治理方法。
二、申请条件
1.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其他研究人员应提供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申请人员年龄均应未满4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级研究人员。
2.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3.开放课题负责人将自动作为实验室客座人员,每项开放基金课题需有一名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可自行联系,亦可获资助后根据研究方向指定)。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外网或实验室网站下载申请书(附件1),按要求填写,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3月1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专家推荐信(若需)的扫描件随申请书电子版一并发送。
2.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实验室将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主任会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课题和经费额度,适时公布,并通知申请人。
3.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应根据评审意见形成课题任务书并签订合同,拨付经费后实施。
四、基金经费
2025年度,本实验室设置开放基金根据评审情况择优录取,每项课题研究经费4~8万,研究周期1~2年,自项目的批准日期起开始执行(特别情况除外)。项目经费使用须符合《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五、结题验收
1.开放基金课题所发表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归课题申报者单位和实验室共同所有。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成果(包括论文、专利、专著等)统一署名“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81(KeyLaboratoryofMineEcologicalEffectsandSystematicRestoration,MinistryofNaturalResources,Beijing,100081)”,同时在致谢栏或首页脚注标注“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编号”。
2.申请者需发表SCI/EI/中文核心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结题验收时,论文须已发表或有录用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利亚
邮编:10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20号,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
自然资源部矿山生态效应与系统修复重点实验室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