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林业局、南充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临时使用林地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建立林业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森林资源管理协作机制,强化临时使用林地税费征管工作,有效约束用地单位到期按时保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通知》从三个方面加强协作: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双边联络员制度,两部门及时推送审批、完税信息,以形成临时使用林地“一批一征”的管理闭环。二是规范办理流程。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用地单位申请属地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验收合格的,纳税人凭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三是形成宣传合力。两部门对全市临时使用林地“目标群体”,利用“大厅窗口”“网络咨询”“业务宣讲”等渠道向全市重大项目、重点用地单位及时宣传临时使用林地及税费征管相关政策。
《通知》印发以来,市林业局已向税务部门推送近5年临时使用林地信息300余条,协助税务部门完善了耕占税源基础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