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批复,明确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

新京报 2025-02-13 14:06:41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自2月13日起施行。

涉外及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实践中,跨境货物买卖、借贷、承揽等各类合同纠纷经常涉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认定问题。当合同约定的币种为外币以及港澳台货币,但合同没有就逾期付款明确约定违约金或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时,人民法院就需要通过确定外币及港澳台货币的利率标准来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负责人指出,伴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深化外币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推进,自2015年5月以后外币存贷款利率全部市场化,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对外公布统一的外币存贷款利率。因此,各地法院审判实践中对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不一致,不利于裁判尺度的统一,亟须加以规范。

对外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批复》分为当事人有约定和无约定两种情形。当事人事先约定了逾期利率的计算标准或者事后就此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当事人约定来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同时规定,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标准如果超过案涉纠纷适用的准据法规定上限的,对超过的部分不予支持。

对于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计算标准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批复》分别对美元、欧元、英镑等常见外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确定了适用的利率标准。

对于美元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定期公开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附表中公布的3个月以内、3(含)至6个月、6(含)至12个月、1年、1年以上美元贷款平均利率,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对于欧元、英镑、日元、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新西兰元、新加坡元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可以分别参考欧元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EURIBOR)、英镑隔夜平均利率(SONIA)、东京隔夜平均利率(TONA)、澳大利亚元银行票据利率(BBSW)、瑞士法郎担保隔夜利率(SARON)、加拿大元担保隔夜利率(CORRA)、新西兰元银行票据利率(BKBM)、新加坡元无担保隔夜利率(SORA)确定。

对于没有明确提及的外币,《批复》明确其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可以参考相关国家中央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该币种基准利率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将根据涉外审判实践的需要,与相关外币利率主管部门定期联系,适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上公布查询网址。

《批复》第三条专门对港币、澳门元、新台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作了规定。当事人对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分别参考香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澳门元综合利率、新台币基本放款利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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