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盘州市纪委监委对盘州市盘关镇东风居委会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张明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明信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转移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挪用集体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集体资金,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
张明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盘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明信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东风居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违法所得按规定登记上交或退赔东风居委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