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4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剑河县委原书记袁尚凯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图据贵州高院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4年,被告人袁尚凯利用担任黔东南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黄平县常务副县长、剑河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0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袁尚凯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袁尚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袁尚凯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2024年5月22日消息,贵州省剑河县委书记袁尚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袁尚凯1970年12月出生,贵州镇远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黔东南州镇远县涌溪乡乡长,镇远县委办主任,黔东南州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科长,黔东南州工信委节能监察支队队长,黔东南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等职。
2016年,袁尚凯任黔东南州黄平县委常委、副县长;2020年10月,任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2021年,袁尚凯任剑河县委书记,直至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