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债券业务违规频发,证监会中证协严罚立威!

金融界 2025-02-15 11:19:50

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分别对三家及两家券商发出了监管处罚及自律管理措施决定,涉及债券业务违规及内部控制不严等多重问题,再次敲响了行业合规经营的警钟。此次处罚不仅体现了监管机构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彰显了保持严监管态势、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三家券商因债券业务违规领罚

证监会2月14日发布的处罚决定,将中泰证券、西南证券和民生证券三家券商的债券业务违规问题公之于众。

中泰证券的违规行为涵盖了债券业务的多个环节。尽职调查不规范,部分债券项目未对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财务会计信息等进行充分核查和分析,这是债券承销业务中的基础性缺失。发行承销环节同样存在不规范行为,如未充分核查关联方认购情况,个别债券项目簿记现场管理不严格,以及发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在受托管理方面,中泰证券也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部分项目中,中泰证券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督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进一步暴露了其内部控制的薄弱。

西南证券的问题则主要集中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的合规内控把关不严上。立项不规范、受托管理勤勉尽责不够、尽职调查不充分等问题,反映出其在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上的不足。民生证券的违规同样涉及债券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个别项目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承销尽调不规范,以及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证监会分别对民生证券和中泰证券采取了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对西南证券也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这些处罚不仅是对违规行为的直接回应,更是对全行业的一次警示,提醒各券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中证协对两家券商实施自律管理措施

与中泰证券、西南证券、民生证券因债券业务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同日,中证协也对申港证券和麦高证券发出了自律管理措施决定。

申港证券的违规事实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委托、聘用第三方制度未全面覆盖公司相关业务,多笔财务凭证发票开具时间早于事前审批时间,采购第三方服务未对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冲突进行审慎核查和有效防范等。这些违规行为不仅违反了行业规范,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中证协决定对申港证券采取警示的自律管理措施,并按规定记入中证协执业声誉信息库。

麦高证券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其在业务活动中未明确可列入营销费用事项的标准和额度,且多笔费用报销凭证未见事先审批流程。个别投行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利益冲突审查不及时,个别营业部的廉洁从业自查流于形式,甚至在人员晋升、提拔过程中未对廉洁从业情况进行考察和评估。公司对客户的廉洁从业宣传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中证协决定对麦高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管理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记录记入公司执业声誉信息库。

保持严监管态势,强化合规管理

2024年以来,证券行业保持了严监管的态势,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了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近日,证监会在《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督促行业机构树牢“合规创造价值”理念,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合规管理要求。

证监会强调,行业机构应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避免一哄而上,严防“伪创新”“乱创新”。这一要求不仅是对行业机构的一种约束,更是一种引导,鼓励其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提升服务质量。

2024年10月份,证监会在通报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专项检查情况时表示,将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国九条”等资本市场“1+N”文件部署。证监会督促所有行业机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强化投行业务监管,及时评估监管效果并持续改进监管工作。这一表态不仅体现了证监会对投行业务监管的重视,也彰显了其推动保荐机构提升执业质量、坚守廉洁从业底线的决心。

本文源自:金融界

0 阅读:3
金融界

金融界

财经媒体、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