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樟树市委批准,樟树市纪委监委对樟树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胡清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清平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滥发福利;违背组织原则,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漠视群众利益,在社会优抚事项中优亲厚友;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政府采购、项目承接、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清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樟树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清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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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到底!为民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