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十四五”以来,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2.62亿元,支持全区50余个生猪、肉牛、肉羊调出大县发展,在促进县域生猪、肉牛、肉羊生产流通和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此过程中,自治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生猪、肉牛、肉羊调出大县发挥县域优势,做好相关重点项目储备,开展良种引进、扩建养殖场所、购入自动化养殖设备,推进养殖模式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促进县域生猪、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生猪、肉牛、肉羊调出大县在政策范围内拓展产业层级,支持牲畜疫苗接种、消毒喷淋系统建设,提升养殖主体“技防+物防”能力;支持生猪、肉牛、肉羊调出大县粪污改造设备建设,改善养殖卫生环境,开发粪肥等附加产品,提升产出效益;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对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等资金支出进度快、项目效益好的地区予以资金支持,充分调动其发展相关产业的积极性。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规范性。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