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被告人庞某某受贿一案在霞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易群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霞山区新录用公务员、遂溪县交通局工作人员等8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围绕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有力指控了庞某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案情、法理、被告人触犯的法律及应负的法律责任、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被告人的任职经历以及走上腐败道路的原因,深入浅出地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宣讲。
公诉人指出,“纵观近年来办理的诸多职务犯罪案件,许多落马官员反思最多的就是他们的贪欲,为了贪欲,置党纪国法不顾,未能抵挡糖衣炮弹对他们的侵蚀。庞某某今天站在法庭上受审,也警醒着每一名公职人员,要时刻铭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被告人庞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后悔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家人的期盼,希望其他领导干部以他为戒,克己奉公,清白做人。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既是一次真实的庭审,也是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警示课,今后将以案为鉴、汲取教训、警钟长鸣。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为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