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2月2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苏喜金、范燕塔、于剑锋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宝安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在宝安区的贯彻实施情况,2024年7月至11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历时三个多月,全体检查组成员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工作,聚焦法定职责,夯实执法检查基础;聚焦检查主题,注重收集一线资料;聚焦问题整改,提升检查工作效率,较好完成了执法检查任务。会议指出,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道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接下来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提供精准化就业服务保障;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开展针对性职业教育培训;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宝安区就业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了《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4年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及评议意见》。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何涛为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杰通讯员宝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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