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问政·回声|解决两起“房屋爆改五个卫生间”投诉,业主给报社送来锦旗

扬子晚报 2025-02-21 18:31:52

今年一月以来,扬子晚报紫牛问政平台接连接到两起业主的投诉,一位业主来自江苏南通,一位来自江苏苏州,他们反映的几乎是同样的问题:“自家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楼上被业主改成了五个卫生间用来出租,造成了楼下房屋漏水或是墙皮破损等问题。”

记者先后采访两位业主了解情况,两位业主均反映,自己向物业、社区、城管、住建等部门投诉,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记者通过采访和查阅资料了解到,根据《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中提到,将厨房、阳台爆改卫生间的情况,应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是指住房和城乡建筑部。但根据采访了解到,该类事件具体到执行层面会由住建部、城管、社区、物业、公安联合处理。假如房屋还在装修阶段,相关部门执法力度大,取证后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即可。但如果爆改的房屋已有租客入住,并且租客十分不配合,各部门协调力度不够,那么该类事件从取证开始就十分艰难,后续整改更是困难重重。相关的各个部门都认为,此事需多部门联合处理,便给了各部门间互相推诿的空间。

针对这类情况,记者先后发布《紫牛问政|楼上装修成五个卫生间导致漏水不断,业主多方投诉仍未解决》《紫牛问政|“房屋爆改五个卫生间”投诉不断,业主维权难,这个“烫手山芋”该谁来接?》两稿追问:此类事情并非个例,那么“烫手山芋”该谁接?政府会不会出具更为完善可行的政策来帮助此类事件得以更好的解决?

在记者的采访和协调之下,当地相关部门责令将业主楼上被爆改的卫生间拆除,恢复原样,两位业主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2月21日,来自江苏南通的业主向扬子晚报紫牛问政平台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张冰晶

校对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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