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本报讯(记者陶涛)2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于2月1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制定,为我区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管理提供具体操作路径,切实规范和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管理,引导机动车检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机动车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各地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机动车检验机构快速发展,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检验检测机构体系运行中基础性、引领性作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制定《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管理规范》,明确了我区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管理原则,指导机动车检验机构从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升安全工作水平。

其中,安全管理分为场所设施安全、检测仪器设备安全、服务安全、消防安全、场区内交通安全、信息安全六个方面。场所设施安全包括场地、建筑物等设施满足承检车型检验项目和安全作业需要;在检验区域内对车辆进行有移动性质的检测时应封闭管理等。检测仪器设备安全包括建立仪器设备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建立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验收、使用、维修、检查、停用、报废、处理等台账等。服务安全包括在每天检验开始前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对检验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引导客户进站时,应查验车辆相关证件;提醒客户清理随车物品,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整个检验过程应避免人员聚集或待在检验区域,确保安全;检验报告应由专人审核;检验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将车辆驶离检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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