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彭雅惠)今天,省林业局发布通知,本月正式启动全省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临时占用草原不得超过2年,占用期满,使用草原的单位或者个人在1年内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南山草原是我省面积最大草原。通讯员摄)
据了解,2018年草原监督管理职能从农业部门划转至林业部门,相关征占用管理一直未形成统一规范。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草原资源的需求,省林业部门发布《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并据此启动草原征占用报批。
根据通知,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和修建工程设施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占用草原的,永久占用必须由国家林草部门和省林业局审核,临时占用20公顷(含)以上由省林业局审批、5至20公顷由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审批、5公顷(不含)以下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农村居民建设住宅占用草原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仰天湖草场上征占用草原的工程设施。通讯员摄)
今后,我省草原征占用申请办理遵循一次性报批原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未明确分期或者分阶段建设的,禁止化整为零、拆分报批。临时占用草原报批,需同时提供恢复草原植被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