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赫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邯郸胜立新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邯郸赫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偿付义务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全部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邯郸胜立新贸易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邯郸胜立新贸易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分立、合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邯郸胜立新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邯郸胜立新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邯郸赫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邯郸胜立新贸易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序号主债务人[借款]合同及编号担保人/其他偿付义务人名称担保合同/其他偿付义务合同及编号原贷款行/初始债权人
1河北永健面业有限公司13042501-2014年(邯大)字0003号河北永健面业有限责任公司、鉴玉民、薛社玲、鉴顺民、贾海玲13042501-2014年邯大(抵)字0003号13042501-2014年邯大(抵)字0004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3042501-2014年邯大(抵)字0005号13042501-2014年邯大(保)字0023号大名县支行
13042501-2014年邯大(保)字0022号
13042501-2014年(邯大)字0024号河北美佳食品有限公司、河北美一口食品有限公司、鉴顺民、13042501-2014年邯大(保)字0072号13042501-2014年邯大(保)字0073号
贾海玲、鉴玉民、薛社玲13042501-2014年邯大(保)字0074号13042501-2014年邯大(保)字0075号
13042501-2014年(邯大)字0009号河北永健面业有限责任公司、鉴玉民、薛社玲、鉴顺民、贾海玲13042501-2014年邯大(抵)字0008号13042501-2014年邯大(保)字0025号
13042501-2014年邯大(保)字0024号
2河北美佳食品有限公司13042501-2014年(邯大)字0026号邯郸市奥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鉴玉民、薛社玲、鉴志民、郑金玲13042501-2015年邯大(保)字0033号13042501-2014年邯大(保)字0034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3042501-2015年邯大(保)字0035号13042501-2015年邯大(保)字0032号大名县支行
13042501-2015年(邯大)字0016号13042501-2015年邯大(保)字0053号13042501-2015年邯大(保)字0051号
13042501-2015年邯大(保)字0052号13042501-2015年邯大(保)字00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