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6日,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维泰股份2025年拟向中国银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其中1.00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由控股股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保证严格按审批流程使用资金,并保证资金用途合理合法。现根据建投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维泰股份需针对本次借款按不超过1.5%的费率向建投公司支付担保费。具体融资方案要素如下:
1.业务金额及类型:5亿元,含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1亿元非融资性保函。
2.业务期限:3年。
3.需要担保业务: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其中1.005亿元为2025年到期可续贷业务,剩余0.995亿元将于2026年到期(本次暂不申请)。
4.担保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关联董事李文、高友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维泰股份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1.8370%股权。本次担保费率依据市场化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由控股股东进行担保。该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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