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楼凤阙不肯住,飞腾直欲天台去”。浙江省天台县不仅让很多文人墨客留下传世诗词,还为风力发电提供了绝佳的自然条件。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公司”)是天台第一批风电项目,因经营状况不佳,出现债务危机。天台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破融合”举措,应用“预重整+重整”模式,引入新投资人,帮助这家企业“破茧重生”。从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到进入重整执行,仅用了1个多月时间。“我们把深化执破融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企业合法经营保驾护航。”天台法院院长杨璐介绍说。迎“风”而上,充分研判可能性在世界能源危机和全球生态环境恶化的双重压力下,风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已成为全球公认的最具潜力、最具经济优势的清洁能源之一。时针回拨到16年前,天台县苍山站上了“风口”。那年,天台山风电公司正式成立。矗立在苍山顶的14台风机,核准总装机容量达10.9MW。2009年风电场全容量并网。然而,公司自投产后,因运营成本较高等原因,产生了多笔外部借贷资金,加上建成时间较早,风电设备发电效率与目前主流风机相比偏低,风能资源利用不充分。数据显示,公司投运15年来,随着风电机组使用年限的增加,风机的年运行小时数与发电量逐年降低,到2023年机组年发电量仅为最高峰时的一半。近几年,公司产生了严重的债务危机,相继被提起诉讼、执行。与此同时,因机组运行年限较长以及故障频发,实际运行机组已不多,发电产出仅能支付运营成本,无法清偿债务。
2024年3月,债权人向天台法院提交了破产预重整申请。收到公司的申请,天台法院审理团队讨论后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风能具备环保优势、资源优势、成本优势,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法院审理团队及时对风电公司进行实地走访,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有员工进行沟通。经初步评估,法官们发现,如果通过直接变现债务人现有资产,实物资产将大幅贬值,电力业务许可资质等宝贵的无形资产也将流失,破产清算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优选项,不能“一破了之”。
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后,天台法院作出对风电公司进行预重整的决定,并指定由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为何要使用“预重整”这一模式?经办法官陈中云解释,“预重整”是在正式破产重整程序启动前,通过法庭外协商和法庭内司法有限介入,旨在达成重组方案并提高重整成功率的企业挽救机制。他介绍,预重整过程可以借助市场手段,准确识别困境企业的重整价值,减少重整时间等成本,维护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等彼此间的相关利益。“风电公司所处的新能源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时间最为宝贵。重整成功时间越短,投产就越早,企业获得的效益也越高。”陈中云认为,相对于破产重整,“预重整”是更好的选择。2024年3月,天台法院审理团队通过法定程序,正式启动天台山风电公司的预重整程序。乘“风”而起,赢得“重整”窗口期如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天台法院在风电公司破产重整工作中持续探索,走出一条不寻常的法护营商之路。等待“重生”的天台山风电公司开启预重整后,随即遭遇了预重整阶段的首个难题——生产资料供应紧张。为尽快解决重整工作中的难点,临时管理人在天台法院的指导下,对公司的基本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完成清产核资。结果显示,公司资产总价值约为3053万元。经临时管理人测算,如果按照清偿比例,预计14家申报债权人的1.2亿元债权清偿结果仅为15%,明显属于资不抵债。
面对左右两难的困境,天台法院把“府院协同”作为破解困境的有效手段。一方面,着手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的必要费用,由法院执行专户留存金额向第三方运维公司支付员工工资、运维费用等。另一方面,启动“府院协同”机制,法院、临时管理人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政策风向,并向台州市发改委提交了《天台山风电场项目改造升级申报方案》。发改部门及时批复同意:总容量为35MW,拟拆除14台风机组和配套设施,并安装7台单机容量5.0MW风电机组等内容,总投资2.3亿元。同时,发改委第一时间通知法院、临时管理人,就“天台山风电场项目改造升级”申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同意给予支持。像黎明前的一束光,“以旧换新”政策打破了重整僵局,推动了案件进展。“可以说,政策的到来让企业赢得了重整窗口期。”陈中云表示,有了政策支持,增加了企业重整可能性,为案件的预重整、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风”而来,引入优质投资人企业重整能否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是关键一环。没有良好的投资人,重整就是一句空话。在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同时,投资人的招募也在紧锣密鼓地推动着。临时管理人在天台法院指导下,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了风电公司预重整的相关信息,并陆续与多批潜在意向投资人接洽。在与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后,临时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开放风电公司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让他们充分了解企业宝贵资产和发展前景。2024年7月5日,临时管理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发布风电公司预重整(重整)投资人资格招募公告。在拍卖过程中,共有9名意向投资人报名。经过多轮竞价,最终浙江锦億投资有限公司以最高价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该投资有限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素有声誉,此前已有4个新能源项目的成功运营经验。”临时管理人代理律师说,新投资人的加入,给天台山风电公司提高重整的资产效能带来了机遇。8月12日,该重整投资人将投资款全额缴至临时管理人账户。招募工作现场,陈中云更加确信以网络方式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优势。“这使招募工作更加市场化,有效提高了重整成功率,并且招募工作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效维护了债务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展示了司法的公信力。”这段时间内,临时管理人也始终与债权人保持沟通、及时联络,就预重整工作的程序等相关事宜告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尽职进行债权审查工作,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知情权。逆“风”而立,涅槃蜕变迎新生如果说预重整是对有价值企业的积极抢救,那么重整则是让企业重生的一锤定音。找到重整投资人后,临时管理人立即草拟了预重整方案,并在方案拟定过程中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探讨,听取了债权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2024年8月30日,临时管理人向已知债权人及出资人送达预重整方案等相关资料。随后,债权人组、出资人组一致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方案。9月19日,天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天台山风电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临时管理人于11月1日召开破产重整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3天后,法院最终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天台山风电公司正式进入重整执行阶段。
基于重整计划,天台山风电公司通过预重整和破产重整程序,保留了自身资质、不动产和原有的市场资源等重要资产,通过偿债资金和公司原有的资金偿还债务,已知债权人的偿债率达到69%以上。
对于重整后的企业发展计划,“我们已经着手准备进行风电场项目的改造升级,将原来的老旧机组替换为容量更大、叶片更长、塔筒更高的风电机组”。作为投资人,浙江锦億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通过设备更新、增容扩能,新机组的“捕风”能力将实现跨越式升级,单机容量预计将提高7倍左右。
据了解,天台山风电公司破产重整案是天台法院第一例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衔接的成功案例。
2025年1月21日,天台法院审理团队回访风电公司,看到改造升级已经在顺利进行中。
“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迎来大调整,新能源产业又一次站在了时代的新风口。企业重整的成功,有助于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我们天台的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杨璐表示。
深化执破融合优化营商环境
朱利明车威
访谈对象: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璐
执行周刊:天台法院通过执破融合优化营商环境基于哪些考虑?
杨璐:我们经过多年来破解“执行难”的司法实践,意识到深化执破融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渠道。为此,我们坚持系统思维,打破执行和破产两个程序固有边界,以“控增量、去存量”为目标,从启动、办理、退出三个环节,在工作理念、办案团队、办案手段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发挥“出清”与“拯救”双重功能,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执行周刊:天台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主要有哪些举措?杨璐:一是改进司法理念,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对正常经营企业审慎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企业家审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避免因办案而引发不该发生的风险。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不管是哪种类型企业,我们均一视同仁,平等适用法律。
二是完善司法机制,公正高效解决涉企矛盾纠纷。组建执破融合工作专班,抽调执行和破产部门骨干力量组成专业团队,负责集中办理“执破融合”案件的筛选、立案、办理、监管等工作。构建“执破融合”制度体系,出台《天台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执破融合案件的工作指引》《关于“立审执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等共计12项制度。建立涉企重大敏感案件会诊机制,对案情重大、涉及面广、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企案件,一律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进行讨论。
三是优化司法环境,推动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民间借贷、民事执行等领域的虚假诉讼,严惩诉讼失信行为。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违法制裁率。优化外部诉讼环境,认真对待律师诉求,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沟通,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执行周刊:天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有何打算?杨璐:我们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完善执破融合机制。探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各种形式的小微企业与企业主合并破产模式,为诚信企业主“东山再起”创造条件,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优化创业创新环境。落实为企业家创业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相关规定,全方位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突出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是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增强高效解纷能力。加强破产案件办理府院协同,实行破产财产先处置、后查封机制,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
四是深化数字赋能作用,推动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积极推动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边实践、边总结、边优化,努力形成具有天台辨识度的“执破融合”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