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出台服务保障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相关意见

近日,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发挥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的意见》。

该意见提出,办理一批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和企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发推广一批好用管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形成一批体现检察特色的理论、实证研究成果,为舟山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顺利建成并高效运行打造坚实的法治后盾。

根据该意见,检察机关将紧扣“三基地两中心”建设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聚焦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粮食、有色金属、优质蛋白等大宗商品,围绕大宗商品储运、加工、贸易等环节,按照最严格生态保护、最安全生产经营、最公平市场竞争的要求,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政策执行落实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和行政检察作用。

检察机关将重点监督港口开发、建设环节,是否存在侵害海域使用权、影响海洋水体和生物多样性的作业行为;油气、铁矿石、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海陆运输、存储、加工环节是否存在石油泄漏、挥发性有机物超标、违规入海等污染海洋、土壤、地下水、大气等问题和隐患;管道等敷设是否对海岛生态系统造成过量干扰;工程建设和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气、废水等是否存在违规排放和非法转移;仓储设施、运输设备等港口关键设施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大宗商品运输、储存、装卸、加工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大宗商品市场是否存在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以及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有碍依法行政,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等。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立足“四大检察”一体履职,以案件办理为核心,根据区域特点,通过走访调查、数据建模等方式,主动摸排问题线索,及时总结案件质效评价,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提供打击犯罪、保护权益、法律监督和犯罪预防等一体化、立体式司法保障和服务,全力护航舟山开发开放。

记者:方智斌

通讯员:陈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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