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今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其中,今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将提高到20%左右。
根据指导意见,今年在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国能源生产总量将稳步提升。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保持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量保持较快增长,油气储备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
指导意见还提出,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进展。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大型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提高区域能源协同保障能力方面,指导意见提到,要强化经济大省能源要素保障,更好发挥能源资源大省优势,推动金上—湖北、陇东—山东等特高压工程建成投运,加快陕西—安徽、甘肃—浙江等特高压直流以及阿坝—成都东等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同时,还要推进川气东送二线、虎林—长春—石家庄等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建设。
国家能源局还表示,今年要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统筹新能源与重点产业优化布局方面,要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在工业、交通、建筑、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积极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和光伏建筑一体化,更好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