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实施方案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近日,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该市将围绕五大重点任务精准发力,系统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筑牢法治根基。

一是首抓党委统筹机制,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能力。通过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涉农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强化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保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解决基层法治建设难题。同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上级法治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

二是聚焦涉农部门职能,强化法治保障效能。涉农部门严格执行法定决策程序,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优化涉农执法清单,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农村普法专项行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特别关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通过优化法律援助资源配置和常态化公益服务,织密基层法治保护网。

三是培育多元治理主体,构建“三治融合”体系。着力打造党组织引领的自治、法治、德治协同治理格局,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民主协商。实施乡村“两委”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促进基层治理规范化。同步强化农村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形成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整合城乡法治资源,实现服务质量跃升。通过构建涉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智能终端应用场景,打造“零距离”法律服务网络。结合乡村实际需求,在传统节日等节点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将法律服务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五是健全法治保障机制,筑牢乡村治理根基。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激励保障行动,强化法治督察与各类监督协作配合,推动责任落实。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载体的带动作用,片区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增强基层法治工作力量,加大对法治宣传阵地和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提升乡村法治建设整体效能。苏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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