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6日消息,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制度明确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当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如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责任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等原则。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涉及资产、负债等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相关项目总额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情况。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披露的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事项等。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包括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等情况。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为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时,公司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其意见。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等。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的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季度报告、中期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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