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内经济增速承压,我国农业农村投资波动加剧,乡村振兴投融资面临诸多挑战。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出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以应对乡村振兴巨大的投资需求。
我国乡村振兴投融资现状与问题
经过多年探索,我国已逐步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格局。国家持续加大“三农”领域投入,乡村振兴投资效应不断凸显。2003年至2023年,我国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从518亿元增长至10085亿元,增长逾18倍。然而,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建设还面临农村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善、农业投融资支持政策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现有政策偏重于解决“谁来投”“投什么”,而“如何投”“投资效率”以及“投资增长”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传统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亟待创新。
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的目标要求
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的核心目标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来源多元、供给有力、结构合理和使用高效的资金保障,为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应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强调投融资“质”“量”并重。针对当前农业农村投资存在结构性投入不足和投资效率偏低的问题,创新机制不仅要确保投资量的合理增长,还要注重提升投资质效,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二是实现政策系统性优化。为了解决当前农业农村投融资政策体系中存在的供需错配、政策滞后等问题,应加强部门政策统筹协调、强化中央与地方有效衔接,构建合理匹配、激励相容、动态调整的机制安排。三是优化政府职能定位。明确政府在投融资中引导者、服务者和监管者的角色定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经营主体的投资活力。四是丰富投融资支持政策工具。随着农业经营主体分化,不同地区、不同主体的投融资需求存在显著差异。应根据主体规模、发展制约因素及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采取差异化的农业农村投融资政策工具。
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的路径与政策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一是立足农业农村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特色农业产业、农业科技创新以及农村公共服务等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出台乡村振兴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提前做好农业中长期投资项目储备,聚焦高标准农田、现代设施农业、现代种业提升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利长远、夯基础、调结构的农业农村重大投资项目。
构建多元投资主体长效激励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提升财政资金投资效率。二是充分发挥民间投资主力军作用。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互补,提升农业投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激发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积极性。鼓励村集体利用自有资金、专项资金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捐赠等资金实施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通过主体联农、服务带农,激发小农户的投资积极性。
加强乡村振兴投融资政策保障。一是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充分发挥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政策红利,满足投资主体设施农业用地需求。二是因地制宜实施税收优惠、生产补贴、土地流转等农业发展政策和耕地保护、环境规制等管制政策,为农业投资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三是通过深化农业农村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农村营商环境,提高民间主体投资积极性。四是加强以特色农产品、农村生态资源等为标的的特色险种创新,探索“农业保险+”,增强农业全产业链条风险保障。
防范乡村振兴投融资风险。一是完善农村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防范农业农村投资中存在的土地“非农化”与“非粮化”以及侵占小农户利益等行为。二是搭建乡村振兴投融资动态监测机制。构建乡村振兴投资评估指标体系,设立定期考核机制,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三是落实多方监督,完善财政衔接资金和整合涉农资金使用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长效机制,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黄惠春(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