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同居时怀孕,但临产时,男方却消失不见。面对没领结婚证生下的孩子,就可以逃避当父亲的责任了吗?近日,同安法院发布一起案件。
[案情]消失的父亲
2020年,李女士与黄先生陷入爱河后同居怀孕。2022年,李女士生下一个女孩——李小贝(化名)。本应是喜悦的时刻,却因孩子父亲的突然失踪而变得复杂。李女士独自承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其间多次试图联系黄先生,却始终石沉大海。
生活的重压之下,李女士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向同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先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同安法院多次送达诉讼文书,黄先生却始终未现身,仿佛人间蒸发。
同安法院穷尽送达措施,黄先生均未现身。
法庭上,李女士提供了她与黄先生的聊天记录,其中记录了她怀孕时的点点滴滴——妊娠反应、产检情况、生产医院,甚至是小贝的出生落户问题。虽然黄先生在聊天中从未否认过与李女士的关系,也未否认小贝的存在,甚至偶尔还会寄送一些海产品、滋补品以表关心,但这仍然不足以直接证明两人的亲子关系。
最关键的亲子鉴定,因黄先生的缺席无法进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审理]亲缘鉴定破局
经过与李女士的沟通,承办法官敏锐地捕捉到案件的突破口——黄先生的母亲王某。经调查,王某知晓小贝的出生,还曾探望过孩子。在承办法官与李女士的多次沟通努力下,王某终于同意进行亲缘关系鉴定。
鉴定结果不出所料:王某与小贝“存在生物学上的祖孙关系”。
这份鉴定意见成为案件的关键证据之一,再结合黄先生与李女士的聊天记录、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据,同安法院最终认定黄先生就是小贝的生父,应当支付小贝的抚养费。
判决一出,黄先生不服,立即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主动申请了亲子鉴定。然而,鉴定结果也揭示了事实:黄先生正是小贝的生物学父亲。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黄先生的上诉。
法官说法
亲缘鉴定如何助力维权?
亲缘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综合评判争议个体之间是否存在亲生、隔代或其他血缘关系。
在涉及亲子关系的案件中,亲缘鉴定是极具法律价值的证据之一。尤其是当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亲子鉴定时,法院可以结合间接证据,例如亲缘关系鉴定、微信聊天记录、财务往来、出生医学证明等必要证据,来综合判断案件事实。
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一方父母都不得逃避抚养义务。黄先生试图通过“消失”规避抚养,最终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厦门日报记者谭心怡通讯员同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