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政情|报复“同事告发导致自己获刑”,落马卫生院院长因诬告再受罚

极目新闻 2025-03-09 16:58:54

近日,山东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对外通报了3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其中,滕州市张汪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陈某某诬告同事徐某案。陈某某曾担任张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2017年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刑。此后,陈某某便主观认定是其同事告发导致自己获刑,为实施报复,将道听途说的内容加工成举报材料,于2024年6月24日向省纪委监委网络举报平台实名举报该同事。经滕州市纪委监委核查,举报内容严重失实,陈某某涉嫌诬告陷害,遂按规定将该线索移交至滕州市公安局。2025年1月,滕州市公安局给予陈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另外2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工作人员王某某诬告同事程某案和市中区西王庄镇卫生院副院长邓某诬告同事陈某案。

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工作人员王某某诬告同事程某案。2024年6月,王某某因在日常工作中与同事产生矛盾,趁该同事处于提拔考察的关键时期,恶意捏造虚假内容,冒用他人名义,由其亲属将举报信通过徐州市某邮局邮寄给该区领导,妄图影响该同事提拔。经台儿庄区纪委监委核查,其反映问题不实,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2024年6月,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党委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中区西王庄镇卫生院副院长邓某诬告同事陈某等案。邓某因多年未被提拔重用,遂对院领导陈某心生不满,编造不实举报材料,2024年10月,让其父母将材料邮寄至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经市中区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且给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邓某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2025年1月,市中区纪委给予邓某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纪委监委指出,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涉事人员出于挟私报复心理,肆意编造虚假材料进行诬告,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此类行为不仅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初衷,扰乱了正常信访举报秩序,还浪费了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破坏了政治生态,带坏了社会风气,必须严肃惩处。祛邪才能扶正,激浊方能扬清。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担当尽责、遵规守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常态化做好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利,依法有序有效举报。要进一步加强与组织部门、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要持续为干事担当者撑腰鼓劲,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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