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12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盐湖股份提问:领导您好,盐湖股份:《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后)不能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新公司法是可以的,投资者可以理解公司不准备给投资者分红。希望新管理层能考虑一点投资者诉求?
公司回答表示:新《公司法》中上述规定,为公司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股东回报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这对公司发展而言是一个重要机遇。目前,公司已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全面评估利用上述事项的可行性。不过,由于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尚未正式颁布具体操作细则,如会计处理、税务衔接等关键环节还未明确。为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我们会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严格按照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推进各项工作。后续,公司将依据实施细则对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同时,积极制订更具吸引力和可持续性的分红政策,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回馈大家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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