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9件假茅台制售材料被销毁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3-16 15:36:34

本报讯(记者徐慧瑶通讯员毕赢刘博)3月14日,丰台法院执行局联合北京市产权交易所、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假冒茅台注册商标的酒瓶、外包装盒、飘带、手提袋等共计25种、1559件物品进行集中销毁。

据了解,本次销毁物品来源于一起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事案件。周某从他人处购进大量茅台酒空酒瓶、外包装盒等物品对外销售。公安机关在其出租房及车辆内起获并扣押飞天茅台白色酒瓶、茅台酒瓶盖、手提袋(15年年份酒)、茅台酒盒(生肖猪年)等物品。经核实,上述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周某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并对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销毁。

为杜绝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再流通,丰台法院委托北京市产权交易所摇号确定具有销毁资质的公司,协助开展销毁工作,保障上述物品达到销毁标准,避免再次进入商业流通领域。同时联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参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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