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看!2025年杭州市区积分入学办理攻略来了

钱江晚报 2025-03-18 20:53:53

潮新闻客户端记者金丹丹通讯员杭教

升学季来临,孩子有入学需求的非杭州户籍家长,一定要注意申请积分排序的相关事项。

今天,杭州市教育局发布2025年杭州市积分入学办理攻略,请家长们收好。

为了孩子顺利入学,家长一定要仔细阅读,按照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按时完成积分申请和入学报名。

积分入学申请办理时间

积分申请全年工作日都能办,非常方便。不过要注意,本年度积分入学申请办理截止时间是4月30日24时,千万别错过这个时间!

万一错过了积分申请,适龄儿童只要持有杭州市区居住证,也是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完成入学报名和信息核验。

申请对象及适用范围

申请对象

家里有适用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并且孩子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持有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就可以申请。

适用范围

整个杭州市市区均适用。

申请途径及应用流程

申请积分方式

线下申请:如果觉得线上操作不太方便,也可以前往居住证地址所在地的积分受理窗口办理,将有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积分入学的具体步骤

入学报名: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杭州教育发布”当年公告为准),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完成入学报名,按要求完成信息核验。这个步骤可不能马虎,每一项信息都要仔细核对。

录取安排:区教育行政部门调取相关居住证积分信息,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录取学校后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果对积分有疑问,家长们可以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请复核。不过请注意,逾期提出异议将不予受理,因此一定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处理!

一些常见问题及其相关解答

哪些儿童可以申请积分入学?使用谁的积分?

答:年满六周岁且在市区小学第一批录取开始时间前(通常为每年6月下旬,具体以当年公告为准)已持有市区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儿童,可以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适用的是适龄儿童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其中一方的居住证积分;父母双方都申请积分的,使用积分高、排序靠前一方的积分。

到哪里申请积分?怎么查询积分?对积分有异议怎么办?

答:申请人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或通过“警察叔叔App”提出积分申请。

可计分指标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4月1日前取得,积分核定、查询和异议处理等由区居住证积分管理部门按照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

之前因其他公共服务已申请过居住证积分的家长,是否还需要重新申请积分入学?

答:杭州市自2024年3月1日起实行居住证积分常态化申请。如您的积分是在2024年3月1日后申请的,积分将一直有效,可前往“警察叔叔App”积分查询模块查看是否有积分。

如您有新增可计分的材料,可前往线上积分管理模块或线下窗口补充;如您未查询到积分的,则需重新申请。

特别注意:自2024年3月积分常态化申请开展后,积分应用将统一在指定时间核算并提供积分凭证,本年度积分入学申请截止后(即2025年4月30日后),系统将在5月底前为所有可参与本年度积分入学的申请人生成用于参加积分入学的积分凭证。

当年6月申请积分落户的家长,是否还需要申请积分入学?

答:我市将在6月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积分落户申请,于7月15日公示完成后可方可办理落户手续。如孩子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已将户籍迁入杭州市区的,按本市市区户籍儿童安排入学,不再参加积分入学。

如在招生工作开始时,尚未办理落户的,仍按随迁子女入学办理,适用积分排序入学。因此,建议家长在4月30日前申请居住证积分,后续可根据情况灵活选择。

申请取得居住证积分后,需要积分申请人自己把积分提供给教育部门或学校吗?

答:不需要。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在小学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从本区居住证积分管理部门取得本区积分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不需要积分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或学校)提供积分。积分申请人可通过“警察叔叔App”积分查询模块查看专门用于本年度积分入学的积分凭证。

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还需要办理报名手续吗?

答:有适龄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入学的流动人口,不论是否申请了居住证积分,均应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公告为准)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为子女完成入学报名,报名后按照教育部门公告的时间进行信息核验。

教育部门获取积分后,将如何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答: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按学区排序、全区统筹”的方式,以学区为单位,对符合就读条件适用积分入学的儿童按照父母(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居住证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学校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就读。如多人适用积分相同,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1)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2)在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3)社会保险积分高;(4)基础积分高。

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录取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录取安排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核实处理。

申请在市区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哪几种情况下不适用积分入学?他们还能在市区入学吗?

答: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积分排序入学。

(1)适龄儿童本人于当年市区入学第一批录取开始前取得居住证,但父母双方均未按要求在4月30日前申请居住证积分。

(2)适龄儿童本人于当年市区入学第一批录取开始后至今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

上述两种情况虽不适用积分排序入学,但仍符合在市区入学条件,这些适龄儿童的父母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完成入学报名和信息核验。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在完成积分排序入学后,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和招生实际,统筹安排这些不适用积分排序入学但符合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父母均申请积分的,双方的积分是否可以累加使用?

答:不可以。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子女入学申请居住证积分的,只使用父母二人中积分高、排名靠前一方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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