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新增641万股轮候冻结;大洋生物股东杨兴礼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富佳股份股东应瑛、廖万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3月19日浙股公告速递(晚间)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 2025-03-19 22:45:36

回购公告:

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海亮股份(002203)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川集团”)1.12%股权转让给金川集团。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金川集团股份。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与金川集团签署《股份回购减资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股份回购减资协议》关于回购减资款项的付款约定,公司已收到金川集团支付的第一期回购减资款312,119,911.05元,即全部回购减资款的30%。

增减持公告:

富佳股份(603219):股东应瑛、廖万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富佳股份(603219)发布公告,股东应瑛、廖万奎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024年前三季度,富佳股份实现收入18.58亿元,归母净利润1.45亿元。

新柴股份(301032):监事梁仲庆减持计划完成

新柴股份(301032)公告称,公司监事梁仲庆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2025年1月16日披露的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6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855%)。近日公司收到梁仲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其已减持20.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855%。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流通公告

王力安防(605268):15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于3月26日上市流通

3月19日,王力安防(605268)发布公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158万股,将于2025年3月26日上市流通。

根据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解除限售条件。此次解除限售的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5%。解除限售的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重大财务问题和激励对象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最终172名激励对象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万股,主要涉及副总经理及其他核心人员。

其他:

诺力股份(603611):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诺力股份(603611)发布公告称,公司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第八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及更名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按其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股份制改造,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后公司名称拟变更为“中鼎智能(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鼎智能”)。近日,中鼎智能已完成了相关股份制改制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收到由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

张小泉(301055):控股股东3111万股解除轮候冻结,新增641万股轮候冻结

张小泉(301055)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及新增轮候冻结情况。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111万股,解除比例为40.9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0.54%。解除轮候冻结的原因是张小泉集团与富春建业达成和解并撤销诉讼。新增轮候冻结的股份包括91万股和550万股,主要由于张小泉集团与银行的债务纠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截至公告日,张小泉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76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50.19%。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1.4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89.7%,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95.21%。2024年前三季度,张小泉实现收入6.36亿元,归母净利润1720万元。

园林股份(6053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园林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园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园融集团”)的通知,获悉园融集团将其质押给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2,04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7%。

大洋生物(003017):股东杨兴礼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3月19日晚间,大洋生物(003017)披露公告称,公司于3月18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杨兴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股东杨兴礼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杨兴礼于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大洋生物股份80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从4.7%增加为5.65%。杨兴礼在持股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交易。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七十五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杨兴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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