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蹩脚理由比售卖“天价葵花鸡”本身更可恶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其在上海某家餐厅花480元吃到半只鸡,店方还称鸡是“喝牛奶、听音乐长大的”,引发热议。记者致电该餐厅,工作人员介绍,店里人均消费四五百元,所有的菜都明码标价,其中的确有一道480元半只鸡的菜,鸡是喝牛奶、听音乐长大的。

此言论一出,瞬间点燃了舆论的怒火,令大众哗然。对此,记者致电涉事餐厅,证实了上述说法。公开资料显示,葵花鸡作为广州市南沙区的特产,已荣登2023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关于鸡是否喝牛奶、听音乐,该公司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有喝牛奶,只是养鸡场会播放舒缓的古典音乐以稳定鸡的情绪,并且公司供应的葵花鸡价格约为200多元一只。

首先,需要申明,明码标价不代表“明码标价”必然合理。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指出,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的规定。明显高于周边同类价格的480元半只葵花鸡,难说不是暴利。

但是,“天价”的确令人不爽,但却不是焦点中的焦点,而是蹩脚的天价理由。

这一事件中,餐厅所售葵花鸡价格远高于正常供货价,令人咋舌。但相较于“天价”本身,餐厅编造的葵花鸡“喝牛奶”这一蹩脚理由更为可恶。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多条法规。《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餐厅将普通养殖方式的葵花鸡夸大为“喝牛奶、听音乐长大”,无疑是在利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这只鸡具有特殊价值,从而接受其高昂价格,这显然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广告法》也对这类行为有严格约束,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广告主必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餐厅对葵花鸡的宣传,明显属于违法虚假宣传。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该餐厅对葵花鸡的不实描述,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虚构交易信息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餐厅编造的葵花鸡是“喝牛奶长大”的谎言,正是典型的虚构交易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家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必须建立在合法、诚信的基础之上。“天价”商品只要明码标价,在一定程度上还能被市场接受,毕竟市场存在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然而,编造虚假理由欺骗消费者,破坏的是整个市场的信任体系。长此以往,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将受到严重打击,最终影响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此类行为,地方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一旦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自身也应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当遭遇此类不合理、不合法的消费陷阱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唯有如此,才能净化市场环境,让消费市场更加公平、有序、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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