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希希纸制品厂涉嫌以低价收购正规企业的废弃纸制品,并进行翻新后以次充好、掺假售假的违法行为。此事件一经播出,立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此事件,天眼问政专家团成员、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先博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剖析,并为消费者提供了详细的维权指南。
唐先博指出,对于销售者而言,面对此类违法行为,有多渠道的维权途径。首先,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在投诉时,应注明该行为涉嫌侵害妇女儿童健康权利,因为纸制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尤其是妇女和儿童的使用更为频繁。一旦备注了这一点,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在七天之内进行处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除了通过12315平台投诉外,消费者还可以直接与商家、销售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根据《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消费者可以要求侵权企业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唐先博特别强调,在维权过程中,保留相应的证据至关重要。消费者应妥善保管购物的小票、发票、网上的购物截图、运输凭证等。特别是产品包装上的追溯码和额外包装,这些都是证明产品来源和质量的重要依据。在保留好这些证据的前提下,再进行维权,将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纸制品等商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和标识,避免购买到劣质或掺假的产品。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勇敢站出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杨鸣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