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项食品安全国标发布,不允许宣称“零添加”,要求标示致敏物质

3月27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50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其中,《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中的相关修订引发关注:我国食品标签将要求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和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

此次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以某款“果汁饮料”举例,饮料的标签上写了“不添加蔗糖”,但其实蔗糖只是“糖”这个大家族中的一种,果汁中本身含有大量糖分,因此这类产品所声称的“不添加蔗糖”,绝不等于产品中不含有糖,容易误导公众。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的使用,都讲究一个度。滥用、过量添加对人体有害,需加以限制,但并不是一点儿不加就真的好。在有些场合,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产生致病菌等其他风险,危害更大。在食品标签上刻意强调‘零添加’‘不添加’,会误导消费者,走向另一个极端,让消费者认为食品添加剂、糖等添加物不好。相关部门禁止这一标识,有助于消费者形成客观、科学的认识。”3月27日,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朱大洲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其实物质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只要工艺上确实需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适当地添加都是安全的。工艺上有替代措施,不使用、不添加,倡导清洁标签,也是发展趋势。总之,在现行技术条件下,合理使用,才有利于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新规刚刚发布,千禾味业就向界面新闻表示:“我公司十分支持新规的落地,我们相信新规将进一步规范行业的管理。新规过渡期2年,我们会尽快按新规要求执行。”

此次发布的系列规定和国标中,还有一项也备受关注,要求包装上标示致敏物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明确,当预包装食品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食品配料时,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

“食品标签是全球食物过敏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此次标准中提到的八大类食品是引起人类食物过敏最主要的过敏原(感染源),而在含有这些成分的食品包装上增设致敏物质信息,其实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醒大家小心相关过敏原,尽可能降低严重食物过敏反应的发生概率。”3月27日,北京协和医院变态反应科主任医师尹佳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其实国内在十多年前,就开始探索这一问题,只是最新的规定将这一问题强制化,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未来也可以在过敏食物(原)替代产品上做些努力,可以为部分食物过敏患者提供可替代的减敏食品。

主编:杨小明

校对:谷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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