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安邦
兴水利民
他们是治水贤能
公而忘私
奉献于民
他们是清正楷模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联合编写的
《河山正气——中国治水代表人物廉洁故事》
精选23位治水人物嘉言懿行
赓续水利廉洁文脉
传承水利廉洁基因
小编撷取书中精华
以飨读者
进一步扩大水利廉洁文化的感召力影响力渗透力
生平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县(今属江西抚州)人。中国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
宋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中进士,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宋熙宁二年(1069年),升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陆续制定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
保马法、将兵法等。宋熙宁三年(1070年)拜相,大力推行改革,并积极促成熙河开边。宋元祐元年(1086年)病逝于钟山,享年66岁。累赠为太傅、舒王,谥号“文”,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其散文雄健峭拔,跻身“唐宋八大家”之列;其诗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
治水业绩
我国历史上的改革往往与治水密切相关,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为思想武器的伟大改革家王安石尤其关注治水,因为他深谙在“以农为本”的国度里兴修水利与兴国安邦的关系。他一生视治水为己任,不仅把兴修水利工程视作“为天下理财”的重要途径,而且积极参加“起低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的实践活动。在他主持变法期间,全国兴修水利工程多达1万余处,受益农田逾36.3万顷,形成我国历史上少见的水利建设高潮。
目睹积弊立下宏志
宋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出生于临川。他自幼勤奋好学,博览群书。其父王益,为真宗年间进士,一生奔走南北做了几任州县官,晚年官至员外郎。
王安石年少时随父亲游历各地,百姓疾苦,民生万态,无不时时引发他的思考。北宋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积贫积弱时期,由于实行“不抑兼并”“田制不立”的土地政策,存在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加上豪强地主具有免税免役的特权,使得大部分税赋落在农民身上,产生了深刻的阶级矛盾;北宋面对边境威胁采取消极妥协的态度,每年以大量“岁币”敬奉,只求暂时安稳,这种消极的军事政策加深了“积弱”的局面。统治者为加强封建专制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政治军事措施,衍生出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队数量,即“冗费、冗兵、冗员”现象,使北宋财政状况入不敷出、捉襟见肘。多年的耳闻目睹,增长了他的见识,也使他早年便立下“矫世变俗”的宏图大志。父亲王益的施政以德、为官清廉,为人刚强正直,都给少年时期的王安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体恤民情除弊兴利
宋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步入仕途。他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每到一地都能体恤民情,为地方除弊兴利。宋庆历七年(1047年)初,王安石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知县。到任不久,适逢鄞县大旱,百姓生活极为困苦。王安石有点想不通,鄞县“沟渠浍川,十百相通”,水源应该十分充足,怎么会有旱情呢?为找到答案,改变鄞县人民的生存环境,他走访鄞县的十几个乡,“以身得察于左右,事可施设,不敢因循苟简”,调研得出,“鄞之地邑,跨负江海”,但地方官吏长期疏于治理,致使水利失修,水道堵塞,百姓遭殃。他认识到,兴修水利乃当务之急,随即提出组织民众“大浚治川渠”的施政方略。各乡民众积极响应,疏堵结合,一时间兴起治水热潮。他创造的陂塘,打破了传统的直立式,采用塘身向外呈斜坡状,以消减潮势,抗潮能力更强。在王安石的带领下,鄞县兴修水利设施达21处,其中代表性的工程即是修复东钱湖。
东钱湖又称钱湖、万金湖,位于鄞县东乡,湖的东南背依青山,湖的西北紧依平原,是远古时期地质运动形成的天然渴湖。王安石走访当地百姓得知,“因豪民于湖、塘浅岸渐次包占,种植菱荷,障塞湖水”,水草杂生,丧失了灌溉功能。他动员10万民众,重清湖界、加深湖底、围筑堤堰,又在鄞县东南的海晏乡让百姓开凿通山,使得东钱湖得到前所未有的疏浚与修治,确保航行畅通无阻,解除鄞县镇海七乡农民的水旱之苦,五十万亩农田得以灌溉,东钱湖重新成为造福于民的“万金湖”。
在鄞三年,王安石“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为鄞县的水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以后进行变法改革积累了实践经验,也是新法中农田水利法的先导。
推行新法富国强兵
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文学成就家喻户晓,但他一生最大的成就却不是文学,而是变法。作为我国历史上的著名改革家,他于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开始实施变法,但屡遭阻碍。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被迫辞相,次年二月复任宰相,不久又因维护新法得罪皇帝而再次罢相。
王安石推行了一系列目的在于改变北宋积贫积弱局面、富国强兵的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限制了官僚和豪绅的隐田漏税行为,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国家财政因之大为改观。
开垦农田、兴修水利是王安石发展经济的重要措施。宋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主持制定完成《农田水利约束》。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农田水利法,主要内容为:一是鼓励官民为农田水利工程出谋划策,“行之有效,随功利大小酬赏”,全国出现了“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古陂废堰,悉务兴复”的奇景;二是鼓励流民就地开垦被废置的荒田;三是给予愿意开垦荒田、修建水利工程的百姓资金、政策等支持;四是制定奖罚分明的制度,对于故意阻挠工程修建、不出工料的人加以惩罚,对兴修农田水利有功的官员予以奖励;五是规定了严格的审核监督制度;六是规定了人力、资金来源机制,募饥民兴水利的办法给灾民提供了就业机会。
随着《农田水利约束》的实施,一场遍及全国的水利热潮到来了。例如,在河北地区,导引滹沱河水“淤却四千余顷好田”;修整滹沱河的河床和堤坝,“出却好田一万顷”;引漳、洺河淤地凡二千四百余顷,使沿河诸县百姓得到沿河三四百里的退滩沃田。
多措并举治理黄河
唐末以后,黄河逐渐结束了东汉以来相对安流的局面,进入了多灾多难的历史时期。宋熙宁二年(1069年)八月黄河改道东行,王安石派遣官员开始治理黄河,组织力量开修疏浚二股河,把河水导向东流,终于“堵塞北河道,使黄河归入东流”。
但是,王安石的治理黄河方略主要是疏而不是堵,因为“派出昆仑五色流,一支黄浊贯中州。吹沙走浪几千里,转侧屋闾无处求”是他对黄河多沙特性的切身感受。他在确保黄河安全的基础上特别注重放淤改土,认为这种方法既肥地又疏浚,一举多得。为此,王安石在官府内设置了“提举沿汴淤田司”“都大提举淤田司"等部门领导大规模放淤行动,淤田逐步展开,滋养了万亩良田。据沈括《梦溪笔谈》记载,短短几年,在河北路的黄河、滹沱河沿岸,放淤改土的面积达4万顷以上,在京东、京西两路,沿汴河放淤1.77万余顷,大量盐碱地变为良田。
为治理黄河淤积问题,王安石可谓煞费苦心,亲自参与研制出一种叫浚川耙的水力机械,即用长达八尺的巨木做成耙子的主体部分,然后在巨木的上面安装长达两尺的齿,这样就像一个耙子,然后用石头压在耙子上面增加重量,耙子的两端系上粗大的绳子,绳子的另外一边系在两只大船的绞车上面,两只大船相距80步(一步等于现在的1.5米左右),然后在船上同时开动绞车,拉着耙子运动,以疏浚黄河泥沙。还专门设立了一个叫浚河司的机构,负责用浚川耙疏浚黄河泥沙。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利用机械疏浚黄河泥沙的实践,虽然其效果存在争议,但王安石勇于创新和实践的精神值得后人学习。
廉洁事迹
清廉朴实生活简约
王安石虽贵为宰相,却生活简约,“不溺于财利酒色,视富贵如浮云”。
有一回,有人送王安石两件古物:古镜和宝砚。他看了以后,问道:“这镜子和砚台有何用处?”对方回答说:“这镜面光滑透明,不但近照人影一致,且可远照两百里的景物;还有这砚台石质又细又密,只要呵一口气,就能得水磨墨。”王安石听了以后哈哈大笑说:“两件都算是稀奇宝物,但对我而言却没有什么用处。吾面不及碟子大,哪要什么能照两百里的古镜?再说我有个习惯:写字前必先取水磨墨。你这砚台就算能呵得一担水来又如何?”说完后就拒绝了对方。
还有一回,其儿女亲家萧氏至京要来参谒,王安石约其来府吃饭。第二天,萧氏整装盛服而往,以为相府必然盛宴招待。入府坐定,“果蔬皆不具,其人已心怪之”。日过午,萧氏已觉饥饿,但并没有开饭的迹象,又不敢离去。过了好一会儿,才上了胡饼两枚,猪肉四片,酒一杯。萧氏平时在家吃得不错,面对如此简单菜席,“不复下箸,唯啖胡饼中间少许,留其四傍,公(王安石)顾取自食之,其人愧甚而退。人言公在相位,自奉类不过如此”。
王安石担任宰相期间,得了气喘病,大夫开的药方中,有一味是紫团山人参,但是这种药走遍京城也买不到。有位官员听说此事,就送了一些过去,可是他坚决不收,有人劝他说:“你的病要此药才能治好,何必拘泥于这些小节呢?”他回答说:“我这一辈子没吃过紫团山人参,不也活到今天?现在就算不吃它,还能立即死去吗?”
王安石面色黧黑,门人忧之,去问大夫时,大夫说:“此垢污,非疾也。用藻豆洗面可除。”有一个人知道后,就要送他一些藻豆,他笑道:“天生黑于予,藻豆其如予何?”有人对他说:“公面有墨,我送点芫荽给你,洗之当去。”他也笑道:“天生黑于予,芫荽其如予何?”
清廉到几乎严苛的程度,在当时追求名利的官场中,显得格外难能可贵。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王安石人品刚直,官品清正,为世人所赞赏,甚至连政敌都不得不承认他“素有德行,平生行止无污点”。
宋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府(今安徽安庆市)通判。他的官俸一多半要用来供养母亲和祖母,补贴大家族的用项,自己和妻子吴氏以及一双儿女的生活却十分清苦。其实,这时的王安石掌握着舒州官员的监察大权,也有干预地方事务的权力,如果他稍作暗示,那些削尖了脑袋想往上爬的官吏,立即就会送来大把银钱,但是,对于心怀远大政治抱负的王安石来说岂会如此?他以“教人治己,皆宜以正直为先”,时刻提醒自己要做个正直的人。
有一天,有个叫陈圣的知县前来拜访。陈知县已50多岁,在知县任上熬了10多年,按北宋朝惯例早该升迁了,然而在几年前因为夸大水灾灾情冒领赈济款受了处分,一直得不到提拔。他为了升迁煞费苦心,花了大把银子到处“跑官”,把上上下下都打点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主管考核他的王安石了。他早听说王安石对官场中那些投机钻营、溜须拍马、拉拉扯扯、行贿受贿等行为甚为厌恶,但过不了王安石这关又不能如愿升迁,思前想后,还是硬着头皮来找王安石。
陈知县看着王安石除书籍外几乎一无所有家徒四壁的房子,说:“闻听王大人官寓实在寒酸,属下还以为讹传,今日亲眼所见才确信无疑。”王安石对他“跑官”的事也有耳闻,已经猜到他的来意。果然,陈知县拿出银子来说:“属下心里过意不去,故封了100两银子,求大人收下。”王安石笑问:“请问此银从何而来?”陈知县赔着笑脸说:“是署下俸禄。虽说不多,略表寸心。”王安石沉下脸来说:“我一个通判的俸禄比你多一倍,尚且不够用,你却何以如此宽裕呢?麻烦你说说你的收支情况,我帮你好好算算。”陈知县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
在考核陈知县的时候,王安石用了“品行稍有瑕疵”的评语。陈知县升迁的愿望再次落空,但他毫无怨言,因为他从心底里敬佩王安石的正直人品、清廉作风。
此事越传越远,传进了宰相文彦博的耳朵里,文彦博立即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仁宗皇帝举荐,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却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难怪黄庭坚曾这样评价王安石:“余尝观其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
淡泊名利志行高洁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宋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二次罢相后,退居钟山,写下此诗。他以梅花高洁、坚贞、高雅的品格喻示自己,处于艰难环境中依然能坚持情操、主张正义,彰显了王安石清正廉洁、品格高尚的政治家气质。
王安石进士及第后,同科进士都到处奔走谋求留在汴京,以便得到更多的提升机会,而他主动请求到偏远地方任职。他虽抱负不凡,政绩优异,多次被高官举荐,但都被一一谢绝。在他看来,为官不是为名利,而是要将平生所学在具体事务中实践和检验,实实在在为百姓做点儿事。
身为宰相的王安石俸禄自然不少,但他却做到深居简出,从来不铺张浪费,四个菜便是一桌饭,而且从不挑三拣四。他不仅自己拒收贿品,而且对那些受贿索贿的官吏也严加惩治。他辞相搬出相府时,所有的官府之物寸草不带,即使夫人喜欢的床,夫人提出要自己掏钱买下,都不被允许。
不爱官、不爱财、不爱色,王安石是个地地道道的“三不爱”官员。仅此,便可令王安石永享盛名,留名青史。梁启超最佩服的人之一便是王安石,在戊戌变法失败后,对于王安石变法的历史意义以及王安石的政治水平、人格操守理解得更是入木三分,因此感叹道:“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
刚正不阿依法办事
宋嘉祐六年(1061),王安石任知制诰,参与起草一般的诏书,后又兼纠察在京刑狱判处徒刑以上误判的案件,并对死刑犯进行录问。有一次,一个饲养斗鹑(鹌鹑)的人,同伴想向他索要斗鹑,但这人死活不给,同伴恼火了,抢了斗鹑就跑。这人奋起直追,飞脚踢去,不料将同伴踢死。开封府判了这人死刑,王安石复审后认为:“按律:公取、窃取皆为盗,此不与而乃强携以去,乃盗也;此追而殴之,乃捕盗也,(盗)虽死,当勿论。(开封)府司失入平人为死罪。”开封府不服,后经审刑院、大理寺复议,以开封府所判死刑为是。
王安石即因复审失误而被认为有罪,宋仁宗下诏“放罪”,不予追究。按惯例王安石要到殿门谢恩,王安石认为自己按律复审,没有错,不肯去谢恩,“执政以其名重,释不问”。
王安石不仅自己坚持依法办事,而且努力要求其他官员都知法,依法判案、行事。他担任宰相后提出进行科举改革,设明法科,专考律令、《刑统》大义及判案。首次按新规定进行考试时,报考明法科的不多,为了改变士大夫多不习法的状况,王安石又规定除进士前三名外,都要加试法律。次年三月,又进一步规定自第一名以下,都要加试明法科考的内容后,才能出任官职。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