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公积金管委〔2025〕2号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州市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

实施方案》的批复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实施方案》已经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1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请你中心认真组织实施,提高缴存补贴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福利。

此复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缴存补贴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实施期间内在福州市首次设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人

三、补贴标准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获得200元缴存补贴;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可再获得300元缴存补贴。上述两种期限的缴存补贴可分别获得1次,累计缴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

四、补贴发放

缴存补贴将在满足条件的次月自动发放,并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其他事项

(一)2025年4月1日起,原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起计算连续缴存时间;

(二)获得缴存补贴前注销账户的,视为放弃补贴;

(三)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取消缴存补贴资格,收回缴存补贴资金。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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