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扩容优先配售对象,强化限售股监管

金融界 2025-03-31 07:22:26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订聚焦四大维度,旨在优化新股发行与承销机制,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强化限售股监管,并与新《公司法》实现全面衔接。这一系列调整不仅回应了市场关切,也为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首先,修订内容明确将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纳入IPO优先配售对象范围。这一调整落实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赋予银行理财和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的政策待遇。通过扩大优先配售对象,新股申购的公平性和包容性得到提升,同时也为未来进一步增加优先配售对象预留了制度空间。这一举措有助于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优化市场资金结构,为实体经济提供更稳定的融资支持。

其次,修订赋予证券交易所制定IPO分类配售具体规定的权利。这一调整旨在落实《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特别是在科创板试点未盈利企业的分类配售中,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规则。这一机制不仅适应了市场多样化需求,也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更为便利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修订全面封堵了战略配售限售股转融通出借路径。根据《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承诺的限售期内不得出借股份。这一规定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相衔接,旨在防止限售股通过转融通出借进行套利,维护市场公平性。这一调整回应了市场对限售股监管的关切,有助于减少市场波动,增强投资者信心。

最后,修订内容根据新《公司法》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在《承销办法》中增加了禁止通过财务资助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表述,并明确公司依法不设监事会的,不适用《承销办法》有关监事的规定。此外,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确保相关表述与新《公司法》保持一致。这些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机制,保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次《承销办法》的修订,不仅是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的具体举措,也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重要一步。通过扩容优先配售对象、强化限售股监管、优化分类配售机制以及与新《公司法》衔接,证监会进一步提升了发行承销与定价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未来,证监会将持续抓好《承销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督促市场参与各方恪尽职守、归位尽责,为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文源自:金融界

0 阅读:8
金融界

金融界

财经媒体、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