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日前,延边州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从优化金融政策、扩大补贴范围、支持房企纾困、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推出29项具体举措,进一步促进全州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要优化金融政策,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对于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可降至15%。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再度申请,不受次数限制;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范围从现房抵押贷款扩大到按揭贷款,在公积金中心合作期内的按揭楼盘,可办理商转公贷款。在公积金使用方面,将提高公积金使用额度,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再上浮20%;月还贷额占家庭收入的比率提高到60%。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后5年,最长30年。职工家庭及子女、双方父母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共同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其中,全款购房的,共同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贷款购房的,共同提取额加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方案》明确,要扩大补贴范围,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在州域内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给予补贴支持,100平方米以下按照不低于100元/平方米补贴;100至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按照不低于1万元/套补贴;140平方米以上按照不低于1.5万元/套补贴;二孩家庭购房按照不低于2万元/套补贴;三孩家庭按照不低于3万元/套补贴,补贴不可叠加享受。同时,在购置产权车位车库方面,也能享受不低于5000元/个的补贴。一次性购买同一家房企3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鼓励房企按购房面积每平方米补贴200元至500元。在房屋买卖交易时,按面积和套数适用不同契税税率,出售住房1年内再购房,还可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一步减轻购房负担。
《方案》明确,要推广延吉市“南游三亚、北居延吉”等“外销”成功经验,大力发展旅居康养住宅,吸引州外群众来延购房,购房者享受与州内市民同等优惠和补贴。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可享受贴息或住房消费券补助,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全年有效,让不同群体都能轻松实现安居梦。鼓励县(市)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从住房收入困难的城镇户籍人口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引进人才、外来务工等群体,不设收入、户籍限制。简化抵押存量房交易,开展“带押过户”,符合条件的同步完成多个办理事项,节约交易双方资金和时间成本。
此外,《方案》还围绕支持房企纾困、稳定市场供给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将加大“白名单”贷款投放力度,精准高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持续推动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方式,打通“好房子”和绿色建筑项目金融授信渠道,保障合规项目融资需求得到满足。优化市场供需结构,在容积率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政策支持,打造更多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以高品质住宅开辟房地产发展新赛道。
《方案》执行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