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网络上创作发布的小说被鉴定为淫秽物品,李某、曾某和肖某某三人被安徽淮北警方抓获。
澎湃新闻4月8日获悉,今年3月初,淮北中院已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定李某、曾某、肖某某属于从犯,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不等,并追缴违法所得、处罚金。
二审中,李某的辩护人提出,李某所写的小说不是淫秽物品,具备文学及艺术价值,并提交了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等四名专业人士出具的“案涉作品具有文学及艺术价值”的报告。二审法院则认为,淮北市公安局出具的淫秽物品鉴定意见、说明,以及五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均证明涉案作品不具有文学和艺术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的一审时,法院认定3人系主犯,判处3人有期徒刑六至十年不等。而作为此案的主犯、网站的搭建者,王某某二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知情人士透露,此案还有其他写手也被判刑。
小说被认定为淫秽物品,3名写手被抓
1977年出生的李某是河南南阳人,大专文化,有正式的工作。知情人士介绍,闲暇之余,李某喜欢在网上写小说,并有一定的收入。
2022年9月,李某被安徽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治安大队抓获,次日被刑拘。同一时期,广东汕头的肖某某、河北邯郸的曾某也被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刑拘。
李某等三人涉嫌的罪名均为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之后检方对三人提起公诉。
知情人士透露,王某某搭建了网站,吸引一批写手去写小说。案发后,不仅王某某被警方抓获,一批写手也被追究刑责。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李某是案涉六朝系列电子小说的第一作者,该系列小说是其与另一网文作者合著,为历史穿越题材,讲述了两位男主角穿越到中国六个历史朝代,并参与历史大事件的经历,其中掺杂两性露骨描写。
据判决书,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以来,李某、曾某、肖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别制作包含淫秽内容的电子小说,并伙同王某某(另案处理)通过网络对外销售、传播。
其中,李某制作《六朝燕歌行》《六朝云龙吟》《六朝清羽记》等六朝系列电子小说,并通过上述方式对外销售、传播,非法获利30万余元。经淮北市公安局鉴定,该三部电子刊物均属于淫秽物品。
曾某制作电子小说《都市偷香贼》《女神代行者》,并通过上述方式对外销售、传播,非法获利25万余元。经淮北市公安局鉴定,该二部电子刊物均属于淫秽物品。
肖某某制作电子小说《逍遥小散仙》,并通过上述方式对外销售、传播,非法获利23.4万余元。经淮北市公安局鉴定,该电子刊物属于淫秽物品。
网站搭建者被判刑十年
涉案网站的搭建者王某某也被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抓获。
一审中,淮北市相山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
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时,王某某认罪认罚。
二审判决书显示,淮北中院审理认为,王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王某某与其他制作者约定分成比例,在其经营的网站发布作品,收取资金,分配违法所得,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二审审理中积极交纳部分违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王某某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据此,2024年12月,淮北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王某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36万元。同时,王某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一审曾认定李某等3名写手系主犯
一审时,淮北市相山区法院认为,李某、曾某、肖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肖某某系情节严重,李某、曾某均系情节特别严重。李某、曾某、肖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积极实施犯罪行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2023年9月,淮北市相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肖某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曾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人具备处以罚金并追缴违法所得。
李某、肖某某选择了上诉。
2024年4月、2025年2月,淮北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澎湃新闻注意到,二审时,李某和肖某某均认罪认罚。两人的辩护人提出,其创作的小说具备艺术价值,不属于淫秽物品;涉案淫秽物品鉴定意见书出具主体、鉴定人不具备资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缺乏对案涉作品艺术价值的鉴定,不具有证据资格及证明力;两人系从犯,自愿认罪,退缴违法所得,请求对其从宽处罚。
对此,淮北市检察院表示,相关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文书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该鉴定意见应当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本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李某、肖某某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辩论焦点:案涉作品是否属于淫秽物品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李某的辩护人提出,李某所写的小说不是淫秽物品,具备文学价值,并提交了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等四名专业人士出具的“案涉作品具有文学及艺术价值”报告。
该报告显示,四位说明人均为文学从业者及教育者,属于在文学价值认定领域有专门知识的人。四人认为李鑫的《六朝》系列小说属于东方幻想类小说,且属于此类作品中较为优秀者,具备文学及艺术价值。其中含有少量性和身体性描写,在小说的人物塑造和情节推进中有相当文学性作用。
关于涉案淫秽物品的鉴定问题,淮北中院二审认为,经查,关于涉案电子小说是否属于淫秽物品不属于司法鉴定范畴,应属于刑事审查认定。二审期间,淮北市公安局出具说明以及五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均证明涉案《六朝燕歌行》《六朝云龙吟》《六朝清羽记》《逍遥小散仙》不具有文学和艺术价值。
李某的辩护人还提出,李某主观上无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的故意。对此,淮北中院审理认为,涉案小说整体具有诲淫性,不具有文学和艺术价值,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涉案小说发布的网站及获利模式,可以认定李某主观上具有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的主观故意。
此外,淮北中院对李某等三人的犯罪金额作出了重新认定。
淮北中院二审审理认为,李某、肖某某以及曾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李某、曾某均系情节特别严重,肖某某系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李某、肖某某、曾某仅负责写作淫秽小说,涉案销售网站由同案犯王某某制作,王某某向李某、肖某某、曾某约稿、催稿,并负责销售,李某、肖某某、曾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辅助作用,均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李某、肖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对二人予以从轻处罚;曾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据此,今年3月初,淮北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李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1万元;肖某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4万元;曾某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6万元。同时,李某、曾某、肖某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楓誓言
UC小说有不少呵[笑着哭][笑着哭]
意大利炮 回复 04-10 07:26
UC小说广告都是
Mr.Shi 回复 04-10 15:45
是的,而且不让截图
用户10xxx13
希望当地警方能把时间和精力多用到打击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上,这才是正事。
蓝色的雨
那他妈李凉 黄易不得牢底坐穿呀
用户10xxx43 回复 04-10 12:34
首先你要知道他们都是港台的作者,在黄在暴也入不了刑。你看的都能在正版书店购买到吗?[捂脸哭]都是我们这边的小作坊(出版社)盗了他人著作![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10xxx43 回复 04-10 12:27
☞你死啦!还不把版权寄去港台???快点吐出来![捂脸哭][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明月秋心
怎么不抓贾平凹,看看他《废都》里的色情描写吧,还印成实体书出版,连同出版社一起判😠
荼糜团子 回复 04-10 11:31
[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他没过啊!其实绝大多数的小说里都有,只是有的很隐晦,有的很直白!凡事有个度,过了就不好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闲来无事遛遛狗 回复 04-10 12:58
人家都改成省略号了[笑着哭]
星际漫游
UC每天都有头版小说,这种算什么?
超级巡管
什么时候把那些卖车的,租车的,卖二手车的还有拍擦边视频的抓起来
野比不大不小熊
判的不冤,但个人认为,六朝系列是具备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的黄书,吸引我读下去的不是色情部分,而是剧情,如果能把色情部分全部修改合规,其依然是一本好书,非常适合拍成电视剧。
用户10xxx26 回复 04-10 08:45
在哪里看呢?
无事叫真 回复 04-10 10:47
我立马信了,赶快去找来看
用户69xxx57
该抓的不抓,不该大动干戈的倒是雷厉风行。。
熊二我爱你
吃饱了没事做
地球之星
叫你放开,不是叫你小说都来管😏
胤月 回复 04-09 20:01
是的,简直大无语[得瑟][得瑟]
我吃大西瓜
uc小说里哪部不是淫秽的?[得瑟][得瑟][得瑟][得瑟]
你爱的她爱过他她祂它
[得瑟]这种小说少吗
辛甚至哉 歌以咏志
迷男大神被抓了?难怪逍遥太监了[跪了]可惜啊……能不能分级管理,我们普通人做不能做,想都不能想了吗?
无事叫真 回复 04-10 10:49
迷男哪几本好看?
蕞後菂掙紮 回复 04-10 14:23
迷男这都是三进宫了吧
真的见证郑先生
UC里的色情擦边小说算什么?
直愚者
唐家三少 查这个人渣
半醉人间
这法官可能没看过真黄的
瑾小晨的晨
六朝系列是真好看[静静吃瓜]
直愚者
唐家三少 差这个人渣
Let me see
啥小说啊,我逐字批判一番
临时用户
不干人事!
用户10xxx60
每次都是某服务器被端了我才知道。
简简单单的LK
这书名放现在我都懒得点进去,说的我反而想找找看看他冤不冤了。话说这事和唐三有没有关系?
海棠无香
迷男老哥什么时候放出来写完本[捂嘴巴]
王兆雷
玛得,多好的小散仙啊,我说怎么太监了[滑稽笑]
心与无
什么小说
蛀虫
网络脑残小说该严厉禁止,罚死他们,四大名著教育人,网络小说害死人
无所畏 回复 04-10 01:57
人和名字很配
想要上天
判得好!应该好好清理一下污垢!
在悟梦丶丶丶
不知道雨夜带刀大神有没有被抓啊[吃瓜]
用户10xxx13 回复 04-10 00:05
那几个倒霉作者的是在书城发的,能出版的,有实名,雨夜那种都是发在不正规网站的,服务器都在外国,不好查
用户14xxx98 回复 04-10 14:31
那是1个马甲N多人用,怎么抓
散步的鱼
为什么是在淮北?六朝算是基本神书了
微言大义
笑死了,这真是大功一件啊[点赞]
手机用户_8888
卖报的抓了没?
那位哥哥
看人好欺负呗,那些买二手车的都有团伙背景
吃一碗就饱了
没看过[得瑟]现在去审判来得及吗[笑着哭]
环绕你的世界
无语,跳舞的不抓,比基尼不抓,小三跟养小三的不抓,这些小说有啥错?难道比基尼不是淫秽,定义淫秽难道不是思想与实物的结合,比基尼是实物,人看美女是思想行为。小三与养小三的也是一样,谁都会往深处想yy的。不合理,真不合理,穿着暴露实际上就是淫秽。这也不抓,都放开的,小说怎么就认定是呢?
用户10xxx05
三年和4年,为什么这个判的比开合了几千人的还判的高了?信息泄露难道不比这个更危险吗?
智研锐评
作者:某家以身入局,入监狱半步[得瑟]
子夜猫灵 回复 04-10 10:04
某以身入局,桃色狱中行[呲牙笑]
浅爱
估计很多人像我现在一样,在网上搜不到这些书了!
心与无 回复 04-10 11:53
不好看,纯度不够
子夜猫灵 回复 04-10 10:01
真纯洁[呲牙笑]
用户10xxx14
上个班坐牢3-4年,有点冤
花城神彩
很多年前写的了,2018已有[笑着哭][笑着哭]
听雪喜欢讲笑话
TMD怎么不抓色戒
每天一棵树 回复 04-10 08:30
都没在国内发行,你看到的都删过的,原版正路是看不到[得瑟]
深蓝
强烈要求鉴定唐三的小说
用户79xxx88
不分级。都阉割了得了。
风来了雨却停了
哈哈哈哈,此时此刻唐三狗躲在厕所瑟瑟发抖
仁爱的菊花
唐人三少真去树上
加饭居士
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君子
Canta per me
六朝燕歌行》《六朝云龙吟》《六朝清羽记》 都是糟粕 要用批判的目光去研究
心与无 回复 04-10 11:54
不好看,纯度不够
白云城主
黄易:多亏我挂的早,要不然也进去了[笑着哭]
余人
关键是性质认定的单位,以后文学作品不都得让公安局认定一下再出版,以防犯法?
天行者
罗森。迷男。紫狂。雪凡。默默猴。在我心中你们何罪之有[并不简单]
小楼一夜听春雨
UC里面超多,什么校花的一夜啊,什么校花什么什么的。
用户64xxx14
唐三不该抓?
曹贼
不回首、小手是不是也被抓了?利娴庄、不可渎都一年不更新了[doge][doge][doge]
五保户预备役
某个下雨夜不带伞,带管制刀具的,不得判无期徒刑
不安静
现在一搜热门小说,一堆同性恋小说,为啥不查?都是犹太人搞的去雄计划吧!还美其名曰搞个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