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制定或修订的三部法规。其中包括新制定的《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决定》,以及修订的《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这些新制定或修订出台的法规有何重要意义,有哪些亮点内容?发布会上,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四川省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能源局、科技厅等相关负责人分别予以解答。
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钟波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过去我们开展地灾防治工作,主要依据是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2011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这两项法规施行距今已经过去十余年,不能很好适应当前我省地灾防治工作实际。”
钟波介绍,《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法治化阶段,将有力提升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也能为全国其他类似地区的地灾防治立法提供参考借鉴。
夯实安全底板筑牢地质灾害防治法治保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四川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地质灾害隐患多且分布广,防范难度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四川省首部地质灾害防治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提升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系统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夯实筑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全底板,具有非常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据介绍,条例共8章65条,包括总则、防治规划、监测预防、综合治理、避险搬迁、应急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
据统计,截至4月3日,四川全省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近1.9万处,不同程度正威胁着92.6万人生命和800余亿元财产安全。
钟波表示,条例针对四川复杂的地质环境设计了多项特色内容,其中包括首次将地质灾害风险区动态调查纳入条例,明确风险区管理要求,将隐患风险纳入规划管控,强化成果运用;“搬治结合”,单列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章节,将四川省避险搬迁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规定,全链条细化避险搬迁工作流程,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等。
“小切口”立法破解电网规划建设瓶颈问题
电网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在保障电力供应、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四川省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夏季用电高峰“电力电量双缺”、省内“西电东送”通道受限、电网互联互济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
四川省能源局副局长曾光直言:“当前,四川正在加快构建西南立体枢纽大电网,电网建设体量之大、任务之重、时间之紧,前所未有。与此同时,提速电网项目建设,还面临着电力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联动不足、电网建设行政审批流程不优等制约因素,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为电网规划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此背景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小切口”的立法方式,对电网规划建设进行立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贺江华介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共23条,主要包括管理体制建设、电网规划布局、各类电源并网服务及授权性规定等。
据介绍,作为四川首部省级电网规划专项立法,决定进一步梳理电力发展规划、电力专项规划与电网规划布局之间的关系,补充完善各类规划的编制原则。例如,明确电力发展规划、电力专项规划应当将电网规划布局作为重要内容,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协调。
此外,决定还着力解决制约电网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完善电网建设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规定。其中第十三条明确“电网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输配电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含杆、塔等)和电力电缆线路通道建设,可以不实行土地征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