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普通的房屋租赁纠纷,租客违约想退租,本不占理,然而,因租客是一名重残人员,法援律师仍然想伸出援手,帮帮他。近日,江苏徐州云龙区法援中心律师,经过耐心调处,赢得了出租方的理解,为一名重残人员挽回了部分损失。
记者了解到,在这起房租租赁纠纷中,出租方王先生按照约定,将自己承租的位于徐州医科大学一处门面房转租给张师傅使用,双方约定房屋租金为35000元/年,张师傅应分两次转给王先生30000元和5000元房租。然而,在收到房屋后,张师傅因种种原因并未实际使用,他想要退回租金。经多次沟通,王先生退回房屋租金17000元,仍余18000元未退。张师傅知道是自己违约在先,并不占理,但因自己经济条件不佳,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他来到了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在了解相关情况并得知申请人是一名重残人员,法援中心值班律师迅速反馈情况,经审核后,确认该受援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随即指派江苏捷强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薛明华办理此案。
薛明华律师接手后,联系到出租方王先生,经过沟通,王先生表示愿意到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薛明华组织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王先生表示,在未退回的18000元租金中,有3000元是交给公司的违约金,还有5000元张师傅实际并未打款,经核实转账记录证实王先生所说属实。最终,在法援律师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都理解了各自处境,最终,王先生再度作出让步,退回了6000元房屋租赁费,并当场支付退款。
对于法援律师的调解,双方都觉得满意并致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卢梅花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