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杨文斌通讯员刘勇辉、李超)近日,通过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县市两级初审、省级审批以及待遇核算发放等一系列流程,市民朱先生的社保卡成功收到了来自于都县社保中心拨付的病残津贴。据介绍,这是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政策实施以来办结的首例业务,标志着病残津贴政策已在赣州市落地实施。
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政策,目的是保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是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的一项配套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凭一年有效期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申请。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市民朱先生的咨询和申请后,及时组织专家为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针对朱先生行动不便、居住地与待遇领取地分属两个县区的情况,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站式服务,分别在他生活的社区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从申领到发放,全程便捷高效,有效缓解了朱先生一家的经济压力。“没想到这么快就领到了津贴,还不用我跑来跑去,感谢你们把工作做到了我们老百姓的心坎上!”朱先生感慨地说。
审签:曹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