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婆婆全款给儿子买房,并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婚后把妻子名字加在房本上,原以为

历史趋势解码 2025-04-17 20:29:57

北京,婆婆全款给儿子买房,并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婚后把妻子名字加在房本上,原以为可以幸福一生,不曾想,儿媳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第二年,就闹离婚,要求分配70%的房产份额,婆婆一纸诉状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产,不料二审中儿媳拿出一份证据,改变了案子走向。 在北京,房子对一个家庭来说特别重要,往往关乎一家子的未来和希望。吕淑芬拿出全部积蓄给儿子朱强买了套房,房子也登记在了朱强名下。她原本想着这样能帮儿子婚姻美满,谁成想,儿媳计艳在房产证上加了自己的名字后,很快就闹着要离婚,还要分走70%的房子。碰到这事儿,吕淑芬决定用法律武器把自己的财产要回来。 2012年,吕淑芬用攒了一辈子的钱给朱强买了套房,还自己出钱装修好了。两年后,朱强和计艳结婚,两个人一开始感情挺好的。到了2018年,朱强在房产证上加了计艳的名字。可没想到,一年之后计艳就提出离婚,还要拿走70%的房子。这事儿让吕淑芬又吃惊又生气,她觉得儿媳就是为了这套房子。 为了要回自己的房子,吕淑芬拿出了一份协议,说房子其实是自己买的,儿子只是帮忙看着。于是,她把儿子和儿媳都告上了法院,要求把房子要回来。一审的时候,法院看了看吕淑芬买房和装修的单据,认定房子是她出钱买的,那份协议也有效。但是,因为房子已经成了朱强和计艳的共同财产,吕淑芬不能直接要回房子,得先把房子变回朱强的,然后再要回来。二审时,计艳拿出了一张很重要的证据,就是她和吕淑芬的聊天截图。截图里,吕淑芬清楚地说了支持儿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还劝她要好好经营婚姻。另外,法院也说了,吕淑芬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啥时候商量过代持房子的事,而且她知道房产证改了的时候,也没说啥。按照《民法典》里要讲诚信的规定,吕淑芬这样不算话,所以不能要回房子。 最后,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没让吕淑芬的上诉成功。这场官司,吕淑芬输掉了房子,也给大家提了个醒:遇到房子这种大事儿,一定得提前说清楚是谁的,省得以后扯皮。

0 阅读:57
历史趋势解码

历史趋势解码

预测历史趋势,揭示背后逻辑